保險公司中介業務屢違規、難根治:作者

時間:2023-11-27 22:31:15 作者:作者 熱度:作者
作者描述::中國保監會對人保財險蚌埠分公司的違法行為近日做出的行政處罰,雖然保監會嚴格監管、加強治理,但是這類違法行為仍是屢見不鮮,集中表現在通過假業務、假人員、假費用等方式非法套取資金。   7月10日,中國保監會公布了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簡稱“人保財險蚌埠分公司”)近日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該公司所屬蚌埠市禹會區營銷服務部在2011年期間,存在將、船舶保險、駕駛人意外傷害保險等業務虛掛在代理人名下套取傭金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安徽保監局決定給予該公司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決定對該營銷服務部經理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這只是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規現象中的一個普通案件,但在保監會嚴格監管、加強治理的情況下,此類違規行為卻依然是大行其道,集中表現在通過假業務、假人員、假費用等方式非法套取資金。這為保險公司相關人員進一步實施不法行為提供了資金來源。   記者注意到,7月6日,保監會公布了今年1月至5月對保險公司中介業務現場檢查的情況,共現場檢查22家保險法人公司的104個保險機構,查實保險機構中介業務違法違規套取資金5682萬元,涉及保費約2.2億元。15個保監局查出違法違規套取資金100萬元以上,8個保監局查出違法違規套取資金300萬元以上。   2012年初,保監會印發《關于開展2012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和保險代理市場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就2012年中介業務檢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保監局以轄區內1家省(市)級公司為檢查對象,對其及至少2家所屬相關基層營業機構開展現場檢查。   此類檢查顯然是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此類大檢查卻無法覆蓋到所有基層機構,違規現象很難根治。有業內人士便指出,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除經濟處罰之外,還應當在一定時期內禁止違規人員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慧擇提示:要根治保險公司中介業務的這類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應采取“從大的方面抓,往小的方面摳”的措施,進一步加大懲處力度,不但對公司進行經濟處罰,還要對相應的違規人員進行教育及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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