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證保險新規已在路上:懸疑故事

時間:2023-12-01 21:31:07 作者:懸疑故事 熱度:懸疑故事
懸疑故事描述::見習記者 鄧雄鷹  “禁止以責任保險形式變相為融資行為提供信用風險保障,禁止與不符合互聯網保險相關規定的網貸平臺開展信保業務”……這是保監會5月12日發布的《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的。證券時報記者獲悉,為加強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督管理,防范金融交叉風險,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保監會正醞釀將十類行為納入禁止名單。  此次文件所指信用保證保險,是指以信用風險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分為信用保險(出口信用保險除外)和保證保險。意見稿擬從經營原則、資本約束、償付能力、承保能力等多方面對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制定標準。  承保能力方面,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承保的信保業務責任余額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10倍;對單個履約義務人承保的責任余額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5%,且不得超過5億元;對單個履約義務人及其關聯方承保的責任余額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8%,且不得超過10億元。超過以上責任余額要求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未辦理再保險的,不得承保。  這是保監會首次對保險公司信用保證保險承保數額設置紅線。為了進一步推動該要求落實到位,保險公司應在業務系統中設定校驗規則,控制單個以及單筆履約義務人的承保金額和整體信保業務的承保金額,避免通過多次承保規避金額限制,超過公司承保限額。  一家精算咨詢公司高管表示,此前浙商財險遭遇僑興私募債違約事件對行業是個很大的警醒。10億元對中小財險公司來說已經是比較大的數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失控,促使保險公司回歸理性經營。  事實上,信用保證保險是最考驗保險公司風控能力的險種之一。保險公司是否有能力通過評估和監控對個人網貸平臺(P2P)和平臺上的海量交易進行風險管理,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此外,意見稿針還對保險公司內控進行了明確要求。要求開展信保業務的公司從制度建設、組織架構、團隊建設、系統建設、財務核算準備金提取、資信審核、還款賬戶監控等方面做好內控管理,并做好風險預警和應急預案。并強調,保險公司應當設立專門的信保部門或管理團隊,實行前、中、后臺風險隔離的管理原則。  同時,意見稿還要求保險公司經營信保業務,還應當堅持小額分散、穩健審慎的原則,應當謹慎開展被保險人為自然人的網貸平臺信保業務。經營信保業務的保險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應當不低于75%,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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