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實施后銀保新單同比下降超60%:文學創作

時間:2023-12-15 09:47:05 作者:文學創作 熱度:文學創作
文學創作描述::銀保新規已經實施一個多月了,和銀保新規實施前相比,保險銷售誤導是明顯降低了,但銀保保費規模也隨之驟降。同時,銀行也比以前更“霸道”,部分銀行網點甚至拿著各種培訓發票要求保險公司報銷,而保險公司為了維持保費收入,不得不“妥協”。  自保監會、銀監會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已一月有余。數據顯示,新規實施后的4月單月,中國人壽、中國平安、、新華保險的壽險銀保新單出現集體明顯下滑,同比下滑幅度分別超過80%、50%、80%、80%。  一方面,新規實行后銀保新單規模出現下滑,險企承受著保費下行壓力。另一方面,隨著險企對銀行網點更為激烈地搶奪,銀行渠道優勢進一步凸顯,險企不得不忍受銀行的各種“盤剝”。  銀保新單同比下降超60%  銀保新規的實施,不僅倒逼保險公司在銀保渠道提升保障型險種和長期型險種的銷售比例,也使得險企之間的競爭加劇,銀行的渠道優勢被放大。  此前《證券日報》保險周刊就相繼刊發了《銀保新規實施半月 日均規模環比猛降七八成》、《最嚴銀保新規實施首日調查:險企搶奪網點更激烈》等系列報道,銀保新規對保險業的影響仍在發酵。  數據顯示,占據國內壽險市場半壁以上江山的前八大壽險公司,4月單月合計銀保新單同比也大幅下滑超60%。八家公司中,除外,國壽、平安、太保、新華、人保壽、生命4月單月銀保新單均出現明顯下滑,人保壽同比下滑幅度均超八成。  迫于保費下滑壓力,險企不得不“討好”銀行網點。  上述險企人士表示,近期有銀行網點以培訓銀行保險銷售人員專業水平為借口,要求保險公司分攤一部分培訓費用,但公司對銀行是否真發生培訓并不知情,此前也有沒有約定,為了不影響銀保銷售業績,公司還是支付了這筆費用。  某地保監局人士王先生表示,按照合同法上的“應債權人要求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條款,只要債權債務確實合法合規,保監局是同意列支銀行培訓費的,也就是說銀行享有培訓費債權請求權。如果培訓提升了銷售人員營銷技能,也是合理范疇內的培訓,保險公司應該也愿意背這個債務,談不上違規。  而另一保監局壽險監管人士李先生則表示,現在多數培訓不是保險公司組織的,都是銀行外包給其他機構來完成的,比如多數銀行會組織員工考取壽險管理師。碰見類似情況,是否需要支付培訓費用,要看保險公司是否和銀行有約在先,如果代理協議上已注明就要按照代理協議的規定辦事,銀行便不能隨意索要培訓費。  “真實情況是,目前部分銀行在代理協議里面沒有標明相關事項,在保監局檢查的時候再臨時與保險公司簽訂一個補充協議,這種情況本身是不合規的。另外,我們也發現部分保險公司保費與培訓費掛鉤的現象,這也是監管不允許的,監管要求培訓費不能與保費掛鉤,禁止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給付培訓費。再者,培訓事項必須真實,要保留照片等證據。培訓必須是保險公司自己組織的,銀行組織的不能讓公司付費。”李先生說。  他認為,把培訓費轉到銀行指定的單位,如培訓公司、會務公司、旅行社,絕大多數都是少部分人花掉了,屬于賬外費用。  慧擇提示: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獲知,銀保新規已經實施一個多月了,和銀保新規實施前相比,保險銷售誤導是明顯降低了,但銀保保費規模也隨之驟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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