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推出新的大病保險制度:作品發表

時間:2023-11-28 03:32:31 作者:作品發表 熱度:作品發表
作品發表描述::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從而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據悉我國將在今年推行新的大病保險制度。  20類重大疾病單獨補償  根據省有關規定,2014年為“新農合”與“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并行時期,2015年山東省將全面實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高密市2014年已提前實行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作為從新農合大病保險到居民大病保險的過渡,對原新農合大病保險所確定的20類重大疾病,今年將單獨給予補償。2015年起,居民大病保險將不再執行20類重大疾病補償政策。  “因此今年無論是農村居民還是城鎮居民患20類重大疾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17%的補償,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部分給予73%的補償。患20類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發生的住院(含門診)醫療費用,按醫療費用額度補償的辦法給予補償,但按額度和按病種補償合計,每人每年最高給予20萬元的補償。”  大病保險起付標準1萬元  除了單獨補償的20類重大疾病,其他大病在補償標準方面,與以往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標準8000元不同的是,2014年,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萬元 ,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含1萬元)、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50%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部分給予60%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20萬元的補償。  “例如,一位農村居民患大病,共花去醫療費33萬元 ,政策范圍內費用30萬元 ,基本醫保報銷10萬元,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部分共20萬元。其中,10萬元以下部分,扣除1萬元起付標準后按50% 報銷4.5萬元 ,剩下的10萬元按60% 報銷6萬元,這樣大病保險合計報銷10.5萬元。如果加上基本醫保報銷的10萬元 ,總共報銷20.5萬元,個人實際負擔為 12.5萬元 。如果這位患者的醫療費用再多一些,大病保險最高可補償到20萬元。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居民大病保險補償的基礎上,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且符合條件的,還可由民政部門對救助對象再按規定給予一定救助。”工作人員告訴媒體人。  病保與醫保一并即時結算  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媒體人,居民大病保險醫療費用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由統一結算。參保居民在具備即時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異地就醫)治療的,出院時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并即時結算,所需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審核后及時撥付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居民在不能實行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異地就醫)治療的,到商業保險機構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大廳設立的窗口審核報銷。參保居民辦理居民大病保險報銷需要的憑證材料按照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2014年高密市的70萬城鄉居民已感受到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待遇的大幅提高,隨著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實施,將為患病居民撐起越來越大的醫療保障傘。  慧擇提示:過去的大病保險制度只在新農合實行,未覆蓋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新制度推出后,凡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都能受惠。建議消費者積極參加大病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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