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佛山購房政策解讀:情感交流
情感交流描述::為了讓房價趨于穩定,并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2016年10月8日,佛山購房政策出臺,2017年仍按其執行。政策指出,佛山政府主要限購禪城區全區、南海區部分區域、順德區部分區域房產,同時其中對住房套數的認定,一般以房地產權證記載的房屋用途等為準。 限購區域 2016年10月8日起,在禪城區全區,南海區桂城街道、大瀝鎮、里水鎮,順德區大良街道、陳村鎮、北滘鎮、樂從鎮執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住房套數認定 (一)住房的認定以國土部門、規劃部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證、規劃許可證載明的土地用途、規劃用途,以及房地產權證記載的房屋用途為準。 (二)農村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不計入住房套數。 (三)已擁有住房套數的確定,以在查詢時點上“佛山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記載的住房登記套數為準。只要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是房屋現有權屬人或權屬人之一,無論其何種房屋產權來源,均計入家庭已擁有住房套數。 影響 專家表示,佛山的政策尚算合理,控制部分過熱區域,實現區域均衡發展;新政或會導購房致需求往中西部趕,特別是近郊的獅山、羅村等地。 慧擇提示:通過佛山購房政策可以知道,目前,政府除了對禪城區全區進行房產限購,同時還限購南海區桂城街道、順德區陳村鎮等地的房產,但一般農村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不計入住房套數。需要注意的是,若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是房屋權屬人之一,那么便計入家庭住房套數,無論其房產權是何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