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洪災業內建議實行洪水險:感人故事

時間:2023-12-27 16:46:43 作者:感人故事 熱度:感人故事
感人故事描述::每年春夏開始,我國都會出險洪水災難,相關的保險理賠也大幅增長。但是我國還沒有專門的洪水保險。對此有專家建議,洪水保險應納入和公司業務范圍,通過政策性保險機構的專項保險基金和特殊保險方式加以解決。   過去10年洪水損失上升一倍多   沒有任何一種自然災害像洪水影響的人數那樣龐大。瑞士再保險的最新報告《洪水-被低估的風險:調查、了解、承保》顯示,由洪水造成的損失正在以驚人的速度上升,洪水的可保性給保險業帶來了獨特挑戰。全球范圍內,每年估計有5億人受到洪水侵害。   與此對應的是,與洪水相關的保險理賠一直在大幅增長。1970年的理賠額為10億-20億美元,而2011年保險公司承保的洪水損失總額高達150億美元。最近在泰國、澳大利亞和菲律賓發生的洪災表明,洪水造成的經濟損失現在已經與地震和颶風不相上下。   瑞再洪水保險業務負責人、該報告核心作者Jens M ehlhorn表示:“泰國120億美元的承保損失真正突顯了洪水導致極大損失的可能性。這個數額相當于泰國年度總財產保費的1800%。”人口增長、易受災地區財產較為集中以及氣候變化都是造成洪水損失不斷增長的原因,并給可保性帶來挑戰。   同時,泰國最近的洪災引發了對“熱點”的認定,熱點是指位于洪災易發地區的與全球供應鏈相關的工業聚集地。一旦因國際供應鏈中斷而引發索賠,這些地區將面臨慘重的損失。   國內洪水保險尚屬空白   相關資料顯示,洪水保險是指對洪水災害實行的保險,是為配合洪泛區管理,限制洪泛區不合理開發,減少洪災社會影響,對居住在洪泛區的居民、社團、企業、事業等單位實行的一種保險制度。在國際上,洪水保險作為一項重要的防洪非工程措施,在轉移洪災風險方面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從形式上看,洪水保險與普通保險不同,它既體現了保險中風險分擔的特征,又具有社會救濟的性質,因此一般有自愿保險和強制保險兩種。   實行洪水保險可以減緩受洪災居民和企業的損失,是一種改變損失承擔的方式。   業內專家認為,洪水災害帶來的損失會呈現越來越大的態勢,只靠災后的撥款和物資捐助來實施救援,是不合理的,更需要在財產保全方面依靠保險機制,擴大相關保險的覆蓋范圍。   從全球范圍來看,在水災比較嚴重的發達國家,比如美國、日本以及西歐各國都較早關注了洪水風險管理。然而,從我國目前情況看,并沒有專門的洪水保險,雖然家財險、涉水險等險種對洪災損失可以承保,但是保險范圍有限。   專家建議納入政策性保險范疇   在目前的保險環境下,面臨洪災,國內民眾為何得不到洪水險的保障?   分析人士指出,一方面,雖然和家庭財產綜合險里包含了洪水險的內容,但目前財產保險的投保率遠沒有人身保險高,家財險又不像車險等財險的“拳頭產品”那樣容易被接受,因此購買家財險的人太少,財產保險綜合險的投保率也非常低。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也屬無奈。在我國,洪水保險難以推開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洪水風險太大,商業保險不敢輕易開展此項業務。類似1998年、1999年的特大洪水,對于我國一些實力不太雄厚的財產險公司而言,如若承保將面臨巨大的賠款支付壓力。   “洪水保險的潛在需求巨大。我國七大流域的中下游地區占國民生產總值的70%以上,一旦發生災情,處于長期高水位的洪水排泄不暢,會造成經濟發達地區難以估量的經濟損失。”首都經貿大學金融保險系專家朱俊生說,我國每年因洪水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千億,實施洪水險已刻不容緩。   慧擇提示: 我國河流較多,防洪區的范圍比較大,人口眾多,符合保險的“大數法則”。 可以通過政策性保險機構的專項保險基金和特殊保險方式加以解決,商業保險公司主要是補充。受益地區征收一定數量的資金,蓄滯洪區繳一部分保險費,積聚起風險基金,完全可以做到“風險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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