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責任險遇尷尬強制推行或抬高企業成本:諷刺

時間:2023-12-10 14:47:17 作者:諷刺 熱度:諷刺
諷刺描述::[大型食品生產企業認為自己出險概率很低,投保需求并不很強,而中小企業又覺得會增加負擔]  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業內征言 高風險領域或先行試點  保費費率與生產規模或銷售額按1‰掛鉤  推行強制保險制度呼聲高  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或將成為第二大強制險種  食品安全責任險 推行狀況如何?  “食強險”會給我們 帶來哪些改變?  盤點2014年中國食品安全十大新聞事件  給中國的食品投上一道強制性的保險,能讓食品更安全嗎?自去年以來在全國多個省份試點開展的食品安全責任強制險(下稱“食安險”),試圖就此給出答案。  盡管據新華社報道,目前中國食品企業中,食安險的投保率不足1%,但決策者仍然希望這一險種能盡快鋪開,讓消費者在遭遇食品安全事故時,至少在經濟賠償上能獲得更多的保障。  食安險在中央層面的提出,最早見于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下稱《安排》)。《安排》要求“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制訂出臺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確定部分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試點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  隨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去年7月初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下稱《草案》),以立法形式對食安險做了背書。《草案》第七十八條稱:“國家鼓勵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支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去年11月,中國保監會草擬了《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在全國性試點鋪開之前,上海早在2012年就已推廣食安險。而到了去年底,全國已有湖南、河南、江蘇、內蒙古、河北、浙江、山東、福建、湖北等省份試點食安險。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穎廉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食品安全責任險加入進來有好處——一旦企業出了事倒閉了,有保險公司在后面撐著,某種意義上能夠減少消費者的損失。但是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替代政府的監管責任?保險相當于市場機制,就要發揮市場的作用。保險公司是要賺錢的,它不要求所有人(食品企業)都加入,保險公司要做好把關工作,實際上是為政府做了一個準入的把關——企業的資質如何、人員健康狀況如何、生產實力如何等,保險公司都要審核。實際上對企業來講,又增加了一道門檻,與當前的簡政放權思路似乎有矛盾。參加保險不僅可能增加企業負擔,而且也提高企業的門檻。”  微妙的是,《安排》和保監會文件對于這個險種的定名中包含“強制”二字,而《草案》中卻無。關于這一點,胡穎廉表示:“目前圍繞食品安全責任險的一個焦點是:到底是選擇強制還是自愿?第二個焦點是:這個保險推出后,作用在哪里?核心問題是如果真的強制推行,中小企業的成本會上升,可能會影響就業和市場活力。而且,將來也不可能所有的小攤販小作坊都入保險,所以這個政策全面執行起來是很難的。《草案》本來想把‘強制推行\\’寫進去,但有些部門阻力非常大,認為不成熟,所以只能先搞試點。”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底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將這方面的內容簡化為了一句:“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保險公司尷尬  決策者出臺食安險制度,所基于的,無疑是中國中小食品企業眾多的現狀——一旦這類企業成為食品安全事故的肇因,以其偏弱的資金實力,想要賠償眾多消費者所受的傷害,可謂杯水車薪。  然而,食品企業是否愿意投保卻難說。而這對于這一市場機制的另一方——保險公司卻至關重要,因為后者的保費收入和風險承載能力直接受到影響。  一家在8個省份經營食安險的保險公司產品負責人表示:“實際上食安險這個產品銷售情況并不好,2014年我們這塊的保費收入是300萬元左右,大約有1000多家食品企業購買了這個產品,但90%是餐飲企業,食品生產企業只占10%。對大型食品生產企業來講,它們的需求并不是很強,因為它們認為自己出險的概率很低,而中小型企業又覺得會增加負擔。至于小作坊、小攤販,它們又不是保險公司要銷售的對象。”  上海一家乳制品企業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已經上了食品安全責任險,每年交的費用大約在2萬~3萬元。”  而北京某市場賣饅頭的大爺則表示無法接受。他對本報記者說,每年幾千元的保費,相對于他一年5萬元的收入來講,承擔不起。  “現在2萬~5萬保費對應的保額能達到500萬~1000萬,3000元保費對應的保額能達到200萬~300萬。其實在成本上對大中型企業來說負擔并不大,但對小攤販就高些。”上述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  而且,小攤販似乎也不能成為保險公司的承保對象。他說:“小攤販的流動性大,人員素質、生產工藝等也不符合承保要求,我們沒有那么多人力物力去一家家攤販進行審核。如果國家一刀切地要求強制實行食安險,將來保險公司就會虧損。現在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之所以加入得少,也與當前的保險品種有關——保險產品對于召回的賠付可能少些,而食品企業則需要在這方面多一些賠付額。但因為當前缺乏數據支撐,無法測算出合適的保費費率,所以在召回上的賠付不是很多,沒法滿足企業的要求。目前最多的客戶還是餐飲行業,這個行業的營業地點固定,而且保額和保費都比較適合。”  他表示,目前企業對食安險的認知還不足,這個市場仍然需要政府引導和市場培育,“現在推廣保險的方式主要是與當地政府、食藥監部門、協會等一起辦座談會,最終洽談業務的還是保險公司自己。”  上海模式:財政補貼引導  上海是國內最先試點食安險的地方。2012年8月,上海市食安辦在浦東、寶山、閔行、崇明等區縣開展了“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  截至目前,在上海被納入食安險之列的,主要有乳制品、嬰幼兒食品、食用油等重點食品企業,以及大型食品批發、大型超市、大型婚宴、農村自辦酒席、集體用餐配送等高風險食品企業。而在上海開展食安險業務的有中國大地保險公司、上海環亞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安信保險公司等。  農村食安險的推廣,是上海在食品安全上“政府作為”的顯現。例如,目前奉賢區61家農村固定辦酒場所(農家會所)全面完成投保,投保率為100%;嘉定區在全區12個街鎮全面實行,98家備案的自辦酒會所中已有66家簽訂投保合同;寶山區羅店鎮由鎮政府統一出資2萬元,將全鎮農村家庭集中辦宴點統一參加了保險;崇明縣也采取了鄉鎮政府打包購買保險的模式。  上海市食藥監局一位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舉例說:“浦東新區將農村家庭辦酒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推進成效納入了2012年度考核指標,實行推優加分。2013年還將這項工作納入鎮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書,新區已完成了兩種投保模式的試點,一種是鎮政府投保、全鎮范圍受益的模式;一種是村委投保、就餐人群受益的模式。”  這位工作人員總結說,上海在這方面的經驗就是“探索財政補貼引導”,借助法律、行政和市場等多種手段,把保險與食品安全誠信體系、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黑名單”制度結合起來,引導保險行業去開發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有需求、能實現“多贏”的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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