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網絡保險規范文件跨區域銷售是否松綁:作者

時間:2023-11-28 18:33:14 作者:作者 熱度:作者
作者描述::近日,保監會發布通知,公開向民眾征求意見,這是在發文前最后一次征求意見,有望近期出臺首份規范文件,也將是“一行三會”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首次建章立制。那么,這次征求意見中是否對跨區域銷售“松綁”呢?  互聯網金融的首個“婆婆”  當兼具機遇與缺陷的互聯網保險進行得如火如荼之時,監管層的正式介入可謂關鍵。“整體明顯松綁,可視為大利好。”有業內人士如此樂觀地評價。但在一位小保險公司電子商務部負責人王東(化名)看來,就目前征求意見稿的內容,受益的主要會是大保險公司,小保險公司則可能面臨更嚴峻的挑戰。  跨區域銷售“松綁”  4月17日,當媒體致電王東,電話那頭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疲憊。“談不上松綁”,他對此次征求意見稿的個人感受令媒體有點意外。  實際上,在去年征求意見稿開始研究起草,保監會在保險公司內部征求意見的時候,王東認為保監會對互聯網保險持非常肯定的態度,這將給保險公司很大的創新空間。  媒體發現,此次《征求意見稿》除了明確互聯網保險的定義、銷售人身險產品宣傳的細致規則外,對互聯網保險跨區域銷售這一“監管真空”也有了重大突破。  文件顯示,互聯網保險是指通過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相關業務。人身保險公司應以總公司名義經營互聯網保險,實現集中運營和管理。對于人身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保險的門檻,《征求意見稿》從償付能力、運營和業務系統等方面做出規定,同時還明確了信息披露制度,其中最主要的硬性要求是經營期間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必須高于150%。  據了解,傳統保險的異地銷售是被明令禁止的,即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得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而此前由于監管缺位,保險網銷實務中也出現了很多由于跨區經營所導致的糾紛。針對這一敏感問題,《征求意見稿》規定,人身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須在銷售頁面以不小于產品名稱字號的黑體字列明公司經營區域范圍。對于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銀行開戶地均不在人身保險公司經營區域內的客戶,人身保險公司須通過有效途徑提示可能存在服務不到位的問題。  但王東認為,跨區域銷售的問題,也正是目前還不敢說監管政策“松綁”的最主要原因。“能允許跨區域銷售的都是不帶現金返還的保障類產品,換言之,對非保障類的、帶有理財功能的產品的跨區域銷售是不是就不能呢?其實現在網上主打的還是偏理財類產品,那么監管上有可能對這一塊還是禁止的。”  《征求意見稿》第四條明確提出:人身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意外險、和普通型(不含生存返還),具有相應內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夠滿足客戶服務需求的,可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支機構的法人機構經營范圍。  慧擇提示: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獲知,其實現在網上主打的還是偏理財類產品,那么監管上有可能對這一塊還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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