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上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描述

時間:2023-12-06 15:48:11 作者:描述 熱度:描述
描述描述::如果購買了上海居民基本醫療,那么,參保人員可以在全市的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院)就醫;因病情需要轉診到二、三級醫院就醫的須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轉診。淺析上海居民基本專家表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參與上海居民:⑴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年齡超過18周歲的人員,具體包括:未領取金的失業人員;未納入本市大學生醫療保障目前仍在本市各類成人高校就讀的本市城鎮戶籍的在冊學生;在本市各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生,未納入本市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人員;本市非農“集體戶口”人員中的無醫療保障人員;本市城鎮戶籍,在國外讀書的學生;本市“藍印戶口”“自理口糧戶”,且轉為本市城鎮戶籍的人員;本市城鎮戶籍“袋袋戶口”人員;緩刑、保外就醫、假釋人員;征地養老人員以及直接納入居保的城鎮高齡老人和城鎮重殘人員。⑵ 中小學生和嬰幼兒,具體包括:①具有本市戶籍的18周歲以下人員,其中包括:具有本市戶籍的“外來媳婦(女婿)”的婚前子女或離異后歸其撫養的子女;本市戶籍在外省市或國外就讀的學生;輔讀學校的在冊、在籍學生;具有本市戶籍的18至20周歲的在各類中等學校就讀的在冊在籍學生(包括20周歲以上);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仍在進行大病醫療的輟學人員;在本市就讀和在外省市就讀的復讀生。取得本市戶籍的事實撫養、計劃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兒童以及符合參保條件的借讀生也可參加居民醫保。②本市引進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包括持《B類居住證》人員子女)的18周歲以下人員以及18至20周歲的各類中等學校在冊在籍學生。 ③ 本市戶籍人員與本市城鎮“集體戶口”人員的外省市戶籍子女,已在本市就讀尚未報入本市戶籍的中小學生和嬰幼兒。④ 本市中學開設的西藏班、新疆班學生及在中學插班的西藏高中生。辦理上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需要的手續 辦理上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登記時,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1、本市戶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16周歲以下未領取身份證的人員除外)、戶口簿。2、本市引進人才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配偶、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和《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單》。3、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戶籍配偶,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本市戶籍配偶的戶口簿、結婚證。4、其他有關人員還需提供的證件:1)處于就業年齡未就業的人員,需提供勞動手冊;2)因殘疾輟學的人員,需提供殘疾證;3)因大病醫療輟學的人員,需提供區縣少兒基金辦公室出具的大病醫療憑證;4)新生兒,報入戶口前需提供出生證。5)復讀生,需提供復讀學校開具的證明。6)在醫保服務點辦理的新增在校學生、在園(所)幼兒,應提供學校或托幼機構的證明。以上就是對“上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詳細介紹,希望大家能夠及早的購買一款上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免責聲明:本文僅以傳播保險理念,普及保險知識為目的,具體保險產品責任請以保險合同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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