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醫保額度用不完,2018年可以繼續用:結局
結局描述::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的意見》和《關于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天津參保人員即可享受門診醫保額度跨年度積累政策。
采取三大措施來緩解“年底突擊消費”問題:
一是門診剩余額度跨年度轉移住院使用。
情況1:參保人員年度內未發生門診醫療費用;
情況2:發生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未達到當年度最高支付標準(封頂線)的;
發生的醫療費用與最高支付標準的差額部分,可結轉到次年及以后年度本人住院醫療費報銷最高支付標準,并逐年累加計算。
二是提升個人賬戶使用效能。
自2016年10月醫保經辦機構按月將參保人員當月個人賬戶記賬金額的70%劃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由參保人自行用于個人負擔費用以及支付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健康體檢等費用。
三是加快推廣門診按人頭付費制度。
加快制定門診特定病種、門診按人頭付費辦法,成熟一個推廣一個。
對“實行門診醫保額度跨年度積累”,做了具體規定:
規定參保人員當年結轉至次年的門診醫保額度,以截至次年每一次住院時,支付個人臺賬記錄其上一年度發生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為計算依據。并以截至次年12月31日前,個人臺賬記錄其當年發生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作為逐年累加到以后年度住院醫療費報銷最高支付標準的計算依據。
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職工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連續參保繳費或享受醫保待遇滿1年(自然年度):
當年發生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未超過起付標準,即未報銷門診醫療費用的,次年門診起付線在本市醫保政策規定標準基礎上降低100元;
連續2年未報銷門診醫療費用的,次年門診起付線在規定標準基礎上降低200元;
連續3年及以上未報銷門診醫療費用的,次年門診起付線在規定標準基礎上降低300元。
慧擇提示:天津門診醫保額度今年用不完,2018年可以繼續用,同時連續2年未報銷門診醫療費用的,次年門診起付線在規定標準基礎上降低200元。另外,天津還將制定門診特定病種、門診慢性病按人頭付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