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好股+債保險資金積極介入PPP項目:歷史小說

時間:2023-12-14 13:47:26 作者:歷史小說 熱度:歷史小說
歷史小說描述::導讀: 在PPP再度引發資本市場普遍關注的情況下,作為長線機構投資者的保險資金也在尋求作為的空間。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險資整體上對于介入PPP項目態度謹慎。分析人士認為,在對PPP項目的直接投資方面,保險資金目前較優的選項是以財務投資人身份介入,采用“股+債”混合模式。保監會相關新規出臺后,保險資金是否可以組成投資計劃并作為投資方,直接與建設方或者運營方等組成聯合體參與招投標,有待后續進一步探索。 險資“4+1”投資PPP 7月3日,保監會網站發布《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辦法》,在拓寬險資投資空間方面提出,放寬保險資金可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行業范圍,增加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資模式。 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黃華珍表示,目前保險資金在間接投資PPP項目時主要有四種形式,包括以債權計劃投資施工方、投資企業專項基金、參與政府融資基金、跟投其他金融機構等。以最后一種跟投的形式為例,保險資金可以選擇與第三方的金融機構合作。一是跟投大型銀行,險資可借助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銀行信用,加強項目增信;對于銀行而言,引入投資期限長的保險資金作為優先級資金,可降低錯配風險。二是與信托機構合作,替換信托資金,以二次融資方式介入項目。三是與產業基金合作,投資其篩選的大型項目,以節約項目篩選成本、降低投資風險。另外,在對PPP項目的直接投資方面,保險資金目前較優的選項是以財務投資人身份介入,采用“股+債”混合模式。 分析人士認為,保險資金對于投資PPP項目的風險應當著眼于多個方面。在事前控制上,對項目的篩選應當關注政府信用、項目經濟強度、企業資信和項目的合法合規性等因素。事中控制上,應關注合同條款設計,提前介入談判,約定專屬權利,并在投后管理上強化現金流檢測機制。 配套政策仍待出臺 實際上,保險資金對于PPP項目正積極關注,但整體態度謹慎。據了解,多家保險機構都與具有良好信用背景的PPP項目進行接洽,尋求合作的機會。人士表示,從政策角度來看,保監會出臺的新規對原有規定的細節進一步完善,為險資運用提供了更好的條件。 天元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表示,相比以往規定,新的《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辦法》對實務操作將產生一定影響。例如,增加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可行投資模式,并將其與債權、股權等方式并列。但是,從對PPP項目的投資來看,也需要體現為債權、股權、物權等方式,因此,PPP實際上并非獨立于上述方式之外的單獨投資方式。 該人士認為,從實際情況來看,在新規發布之前,保險資金已經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方式對PPP項目進行過投資。只是由于保險資金對安全性具有較高的要求,符合保險資金要求的PPP項目較少,因此,保險資金對PPP的投資并不多見。在新規出臺之后,保險資金是否可以組成投資計劃并作為投資方直接與建設方或者運營方等組成聯合體參與招投標,有待后續進一步探索。需要注意的是,保監會將按照供給側改革要求,探索基礎設施投融資新模式,積極開展保險資金參與PPP模式實踐,還將出臺相應配套文件,后續需要觀察這些文件出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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