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社保新政破解事業單位養老難題:開場白

時間:2023-12-01 21:31:07 作者:開場白 熱度:開場白
開場白描述::近日,廣東省為了進一步完善,解決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的養老問題,離職人員可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方式來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破解事業單位養老難題。    中途離職可一次性繳費參保   廣東填補養老保險制度空白又出重大舉措!9日從省人社廳獲悉,廣東出臺解決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問題有關規定,原來在各級機關和屬于事業單位的學校、醫院、研究所單位等中途離職的人員,可以按規定通過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解決養老保障問題。   解決“凈身出門”難題   據了解,我國還沒有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相關工作人員實行退休制度,如果屬正常的組織調動,其養老關系可以與社保銜接,但如果是辭職、犯錯誤被開除等原因中途離職,則結果將是“凈身出戶”,他們參加時的繳費年限只能從“零”開始計算,對于年齡偏大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由于繳費年限短而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難以獲得養老保障。并且,在國家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前,這類人員還會繼續存在。   而與此比較相似,過去一些早期離開省屬國有集體企業人員也存在難獲養老保險的問題,2008年3月,廣東出臺政策,通過一次性繳費的方式解決“早期離企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至今已辦理的人員達到30萬人。在“早期離企人員”養老保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以后,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要求出臺相關政策解決養老保險問題的愿望十分迫切。為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研究制定了解決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辦法,經省政府同意后出臺。   需同時符合四項條件   據介紹,該政策適用本省戶籍,且同時符合全部四項條件的人員:一是離開時間條件。在1978年6月1日《國務院關于頒發〈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實施以后離開的人員;二是單位范圍條件。包括廣東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中央駐粵機關事業單位;三是身份條件。原機關事業單位的干部和固定工。對于原單位是我省原海南島行政區的機關事業單位、現為廣東戶籍的人員,可參照執行;四是原工作時間不能視同參加企業年限。   符合上述條件的離職人員,可以由本人選擇一次性繳費年限(最長不超過經審核確認的原工作時間),按照一定的繳費標準,通過一次性繳費這一特殊方式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納入社保后,享受與其他參保人一樣的政策,達到退休年齡按照統一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從而可較好解決“老有所養”的問題。   一次性繳費熱點解讀   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符合條件可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這是廣東解決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又一重大惠民措施。就相關熱點,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楊健海出面解析。   熱點1繳費標準如何計算   解讀:一次性繳費按照分段繳費,合并計算的原則,標準分為兩部分。一是在當地實施粵府〔1993〕83號文前(即正式實施企業養老保險前)的工作年限,按照當地早期離開國有集體企業人員政策的標準繳費。二是在當地實施粵府〔1993〕83號文之后(即正式實施企業養老保險后)的工作年限,以申請一次性繳費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的20%繳費。   熱點2參保后養老金多少   解讀:參保后執行統一的政策,與其他參保人員并無區別。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繳清全部費用后,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可按規定申領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最后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發。   熱點3何時起在哪里辦理   解讀:從現在起即可辦理。原單位是中央和省屬駐穗單位的,在省社保局辦理。原單位是各市單位或中央和省屬駐其他地區的,按屬地原則區分以下三種情況確定繳費受理地:第一種情況,已參保并處于繳費狀態的,在申請前最后一次繳費所在地辦理;第二種情況,未參保或處于中斷繳費的,在戶籍所在地辦理。第三種情況(第二種情況的特例),對于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仍未參保的人員,在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今日起可申請辦理,繳清全部費用到退休年齡次月即能領取養老金   無論任何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現在都可通過一次性繳費參加養老保險。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昨日印發《關于解決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明確離開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人員(以下簡稱“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可按規定通過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解決養老保障問題。   繳費條件 符合四項條件即可繳費參保   據了解,今日起,符合條件的人員即可申請辦理繳費參保,一次性繳費時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時間為繳清全部費用的次月。據省人社廳養老處處長楊健海表示,“雖然沒有具體的統計數據,但‘凈身出戶’這部分人群保守估計也有數萬人,而廣州的呼聲最高。”按照《通知》要求,能夠一次性參保的人員應為本省戶籍,且同時符合全部四項條件的人員。 一離開企業的時間,要求在1978年6月1日以后,而在廣東省尚未全面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國家也未出臺有關規定前,《通知》在今后一段時期內對廣東省的同類人員持續有效。   二是單位范圍條件。包括廣東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中央駐粵機關事業單位。   三是身份條件。原機關事業單位的干部和固定工。不包括單位自行聘用的干部,以及在原單位工作期間按規定應參加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對于原單位是廣東省原海南島行政區的機關事業單位、現為廣東戶籍的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是原工作時間不能視同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通知》規定,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次性繳費年限由本人選擇,但最長不超過經審核確認的原工作時間。選擇一次性繳費年限后,其起始時間從經核定的最早參加工作時間起計算。   慧擇提示:中途離職退休的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通過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自行選擇,但是工作時間不能視為參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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