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到別人砍人見血預示什么(夢見砍人見血是什么意思):推理小說

時間:2024-01-17 12:45:53 作者:推理小說 熱度:推理小說
推理小說描述::【網傳廣東一男子睡覺時被兒子砍傷倒地流血不止 砍人者已被控制】5月18日,網傳廣東普寧一名男子睡覺時,被兒子拿刀砍傷。現場視頻顯示,該男子倒在地上血流不止,砍人者已被警方帶走。有知情者稱,砍人者是受害人兒子,疑似有精神問題。傷亡情況暫時不詳,具體情況以相關部門通報為主。10月11日,網上流傳一則浙江麗水技師學院女生宿舍內有人頸部流血不止,多人倒地的視頻,傳言有女學生被砍。事實上不存在砍人事件,而是兩名同宿舍學生之家矛盾,一人將另一人頸部劃傷。根據警方通報,浙江麗水技師學院學生洪某(女15歲)與受傷者鐘某(女,15歲)是同宿舍同學,事發時正在寢室午休,因鐘某愛拍短視頻,一直拍洪某,進而發生爭執,洪某用鉛筆刀將鐘某左頸部劃傷。經就之前,鐘某無生命危險。事件在進一步處理中。#有道說法# 視頻里傷者頸部流血不止,地上到處有血,讓人不免認為有嚴重傷人暴力事件發生。但在未弄清楚前,切不可以訛傳訛。從警方的通報看,是洪某與鐘某發生糾紛,引發的傷害。但這里并沒有說明傷害是故意為之,還是過失為之。同時,警方通報也沒有說明對洪某有任何措施。目前有兩個說法:一是洪某在阻止鐘某時不慎將刀割到鐘某;二是洪某故意用刀割傷鐘某。兩個不同情形,將會是兩種不同的法律定性:(1)如果是不小心刀子碰到頸部割傷,則完全屬于過失為之。如果鐘某傷情不夠重,則不以犯罪論;如果鐘某構成重傷,則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刑法對于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規定是年滿十六周歲,而洪某才十五歲。所以就算,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因為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亦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2)如果洪某是故意用刀割鐘某頸部,則其行為就屬于故意犯罪了。并且割劃的是被害人的頸部,作為十五歲的人,其應當知道故意刀割頸部極可能割破動脈造成死亡。此種情形下,洪某的行為就涉嫌故意殺人罪了。而被害人未死亡是因為救治及時,并不改變洪某故意殺人的本意,只是結果定性為“故意殺人(未遂)罪”。依據《刑法》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以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刑法對于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年齡,降低至十二歲。《刑法》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如果洪某是故意殺人目的為之,則其已滿十五周歲,應當負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但因為其未滿十八周歲,可從輕處罰。同時因為其未遂,應比照既遂從輕減輕處罰。可能判處三年左右刑法。不管最終是哪種情況,也不管洪某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其行為造成鐘某身體傷害,民事侵權賠償責任一樣需要承擔。因為其尚未成年,根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其監護人需要對其造成的損害賠償承擔責任。最終的結果有待警方調查確定。——————————————————————————析案,說法。關注@法律有道【海南一賓館發生砍人事件,一男子腹部流血兇手已被控制】4月29日,海南三亞。亞龍灣一賓館發生惡性傷人事件。現場一男子腹部流血,被酒店工作人員攙扶。29日晚,亞龍灣派出所民警透露,相關人員已被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備好武器面對催債者,這該如何定性?”河北保定,范某和李某持長刀到郝某家討債,遭到郝某和哥哥、父親的持械反擊,3人皆被范某砍傷,而李某也被郝某打死。近日,本案做出了判決。(來源:紅星新聞)家住滿城區的郝某在數年前曾向范某借了不少錢,但一直未還清。2020年8月15日凌晨,范某獨自一人前往郝某家要錢。可讓范某沒想到的是,他在門口叫了郝某許多聲,卻一直沒得到回應。于是,憤怒的他就撿起煤塊,砸碎了郝家的玻璃。接著,待郝某外出歸家后看到一地的玻璃渣,就給范某打了電話。兩人一通爭吵后,范某叫上朋友李某,又從家里揣了一把長刀,再次往郝家而去。對此,郝某也不甘示弱。他叫來了自己的哥哥和父親,三人從家里倉庫內取出鎬柄和標槍,等待著范某的到來。雙方見面,便開始大打出手。范某將郝某父子三人砍傷,自己也被郝某刺傷。他逃離現場后,李某緊跟撤離,但被郝某哥哥刺倒在地,父子幾人將李某打死。對于此案,我們要就事論事。郝某欠債不還的行為的確違法,但這并不是范某持刀上門砍人,還不用為此擔責的理由。經事后鑒定,郝某和其父親均被砍成了重傷二級,范某受了輕微傷。由于暴力討債違法,且范某并不是為了殺人,故范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對此《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案發后不久,范某主動到當地派出所投案,且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依法構成自首。故法院在量刑時,可以對范某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此看來,范某的行為性質比較簡單。而網友們問最多的是郝某父子的行為該如何處理,他們的行為是不是正當防衛?法諺有云:“斗毆無防衛”。因此,范某和郝某之間是否構成相互斗毆,即他們在主觀上是否故意傷害對方,就成了防衛與否的關鍵。首先,郝某發現范某砸了自家的玻璃,就主動給對方打了電話。不過雙方對通話內容各執一詞,所以不能以通話內容,認定雙方存在約架行為。但是,在他們掛掉電話之后,范某回家準備了器械,而郝某也叫上家人準備“應戰”。從該情況來看,不能排除他們通話時已約好要打斗的可能。此外,從案發現場的情況來看,雙方各自成員均積極參與了打斗,且都為此受了不輕的傷,更不要說李某想跑沒跑了,被打死在了現場。由此可見,郝某等人在主觀上也沒想著點到為止。他們和范某一樣,在主觀上都持有傷人的故意。因此,綜合以上情節來看,郝某一方的行為并不構成正當防衛,也不構成防衛過當,而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最終,范某因傷害他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而在郝某等人的量刑上,由于范某先砸玻璃后約架屬于“重大過錯”,故父子三人中最重的被判了十年。總之,本案原本可以通過雙方的進一步協商,實現“化干戈為玉帛”。但因雙方的不理智,終致流血事件的發生。幾個家庭也就這樣被毀,令人唏噓!#保定頭條# #普法行動# #反擊暴力討債為何未構成正當防衛# ——————————【1】中國刑偵大案之:1997年,四川“資陽第一殺手”涂貴武!無論各行各業,人們都希望能成為行業里的第一。學習爭第一,工作爭第一,業績爭第一。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一個殺手成了第一,會是什么樣的結果!今天我們要說的故事主角,就是被稱為“資陽第一殺手”涂貴武的故事!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資陽道上出了個風云人物,他的名字在當地,那是如雷貫耳。道上的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就是被稱為“資陽頭號殺手”的涂貴武,綽號“途牛兒”。在當地道上有這樣一種說法,如果你想除掉某個人,準備好錢,讓涂貴武去辦,一定不會讓你失望。涂貴武到底何許人也,為什么如此厲害,下面讓我們進入涂貴武的喋血江湖!1,涂貴武身平!出生于1967年的涂貴武是自貢人,一個普通家庭,有兄弟姐妹6人,他排行老五。一家人都是老實本分的人,也不知道哪個環節出了差錯,涂貴武從小就顯現出好勇斗狠的一面,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和小伙伴大打出手,經常是眼睛烏青,鼻子流血的回到家里。一開始父母還擔心他在外面愛欺負,后來才知道,都是兒子挑的事兒,也就怪不怪了。雖然也曾管教,可是不懂教育的父親,只會棍棒伺候。這反而助長了涂貴武兇殘的性格。雖然打架經常吃虧,但是卻從不屈服,也不喊疼。涂貴武有句名言:“誰要是打了我,我一定打回來;誰要是得罪了我,我一定要他好看!”這句話不只是說說而已,而是一直伴隨了他今后的人生。好不容易混到17歲初中畢業后,涂貴武已經因為打架斗毆進過幾次派出所,好在年齡不夠,被教育一番后放了出來。他爸知道自己兒子是什么樣的脾性,不能讓他在社會上面瞎混,必須找個事兒將他給困住,于是還沒到退休年齡的父親,將自己鐵路上的工作傳給了涂貴武,那個時候的工作,父親是可以傳給兒子的。老父親為了這個不省心的兒子也是煞費苦心啊,他這工作可是個鐵飯碗,老大老二老三都想要,他都沒給,偏偏給了這個最不爭氣的5兒子。不過涂貴武也沒讓他爹失望,上班時間不長,就欠下了一屁股賭債。沒錢還咋辦,涂貴武動起了歪腦筋,他見路段上的管理比較松懈,就趁沒人的時候,將一些鐵路物資偷出來賣掉。時間一長,鐵路上報告丟東西的事情多了,于是涂貴武監守自盜的行為就被曝光了。他也因此坐了3年牢。這算是涂貴武人生的一個轉折吧,只不過可惜他爸的這份工作了!2,開始混跡江湖!3年的時間說長不長,很快刑滿釋放出來的涂貴武正式走入了江湖,他的性格注定了他人生的路,在這條路上,他是一路狂奔,在道上很快就混出了名堂。有個叫張旭東的老板,看上了兇狠的涂貴武,讓他做自己的保鏢。這個張老板也是道上的一名大哥,手下有砂石廠,建筑公司等,身價上千萬。張老板很喜歡賭博,每次賭博,他都會帶上涂貴武。這正和涂貴武的心思,他自己也是個賭徒。每次賭錢,看著張老板大把大把的輸贏,同樣是賭徒的涂貴武十分的艷羨這感覺太過癮了。張老板看在眼里,于是就借錢給涂貴武也去堵。這一來二去的,涂貴武跟在張老板身邊的幾年時間里,竟然輸了有上百萬,這可是2000年前后的上百萬,我想怎么著也相當于今天的上千萬了吧。不過張老板從來沒跟涂貴武要過,一個字不提,而且對他還很客氣。道上的人講義氣,涂貴武覺得自己遇到了貴人,其實他不知道,張老板養著他,是為了能有朝一日,派上大用處。很快,需要他的時候到了,張老板的生意遇到了一個強勁的對手王老板,這個王老板很不簡單,實力強,背景硬,關系廣,朋友多。同樣是做砂石建筑生意的,自然就和張老板成了競爭對手,一度將張老板的地盤給侵占大半。張旭東雖然很憤怒,但是他知道對方盤子硬,自己硬鋼的話,不但打不倒對方,說不定自己還要玩完。于是他就讓涂貴武去把對方給做了。涂貴武接到這個任務先是一愣,打架下黑手我可以,要我去殺人...涂貴武多少還是有點心虛的,畢竟殺人是要償命的。雖然有所猶豫,涂貴武還是去了,因為他知道張老板對自己的情分,做人應該懂得知恩圖報。涂貴武之所以能成為道上的第一殺手,并不是因為他膽子大,下手黑,而是他的腦子好,他不是一個莽夫。想要成功做掉一個人,并不是和電影古惑仔一樣,拿把西瓜刀就去砍人的,得有周密的計劃。。。#中國刑偵大案#樊登推薦 正版包郵 一個刑警的日子藍衣 警察隊長與贊美詩手記遺忘刑偵筆記余罪北京刑警懸疑推理警匪破案犯罪小說文學圖書籍#公安廳長慰問茂名犧牲交警家屬#又一位公安民警在執法過程中犧牲,他叫劉豐源,生前是廣東茂名的一位交警,還有幾年就退休了,可卻在執法中,遭到嫌疑人的突然襲擊,因公犧牲!今天 在頭條熱榜看到8月11日上午10時38分,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民警劉豐源,正在對一位上路的摩托車司機進行檢查,按照規定,摩托車駕駛人員必須持有行駛證和駕駛證,且必須佩戴頭盔。而這名摩托車駕駛員沒帶頭盔,劉豐源不知道,危險正在向自己靠近……摩托車司機趁民警老劉沒注意,直接持刀砍中老劉的脖頸后,老劉倒地。隨后,摩托車司機楊某增被抓獲,楊某增(男,35歲,麻崗人),自稱有精神病史。民警犧牲原本就夠悲痛,現場還有一個插曲……有目擊者稱,老劉到底之后,現場還有兩名穿制服的人,沒去救人,而是上了警車,砍人者則騎上車追趕警車……這場景,想想,就難過,同事戰友倒地了,現場沒人幫忙不說,同時執勤的同事,是什么情況?希望當地政法委等相關部門能徹查清楚,及時回應……和平年代,公安隊伍一直是一支犧牲最多,奉獻最大的隊伍,這些年,從為民警執法維權的立法,和判決方面,都在維護民警執法的權威,維護民警的合法權益,就是為了,在危難時刻,有逆行者,能夠守護我們的平安,但,都是人,面對危險,誰不怕呢?穿上制服,他們是執法者,脫掉制服,也是父親,是兒子,是丈夫,他們也有家庭,如何確保民警執法的安全?需要在執勤民警人數的配備上,裝備的配備上,執法話術的溝通上,遇到危險的處置上,多下功夫,不能讓,執勤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淚!頭條熱榜廣西一男子精神病發作又醉酒砍死父親 一審獲刑十三年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廣西一男子精神病發作,又醉酒,竟在家中持刀砍人,待其認出被砍之人系父親后,立即停手,但父親由于傷勢過重,當晚身亡。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武宣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梁某伶犯故意殺人罪,獲刑十三年。兒子要錢不成,持刀砍死父親廣西男子梁某伶是一名80后,出生于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武宣縣,小學文化。2017年,其被診斷出患有A型精神分裂癥,后評定殘疾等級為精神二級殘疾。其多次到醫院進行治療,出院后,在家一直服藥控制。梁某伶平時喜歡找人喝酒,還經常喝醉。有多位證人證言顯示,梁某伶渴酒沒有分寸,時常喝多。“起碼2斤20度左右的米酒,喝完兩斤米酒他也醉了。”判決書顯示,2020年2月14日晚上,梁某伶外出回家,問其父梁某要錢,兩人為此發生爭吵。梁某伶遂到廚房內持菜刀對躺在床上的梁某進行亂砍,砍到梁某的后頸部和頭部等部位,梁某伶見到梁某被砍流血后停止,后梁某伶再次拿禾叉來想要打梁某。此時,梁某伶認出被打的人是自己父親,便立即停手,但梁某因被砍傷勢過重,當夜死于床上。梁某伶供述稱,自己記得當天是因為錢和喝酒的事,與父親發生了爭吵,但因為喝得好醉了,兩人吵起來后,不記得是誰先拿刀,后來,自己拿了一把菜刀后,就到父親的房間內亂砍,其記得當時砍到父親頸部,父親是如何反抗的則不記得了。梁某伶的哥哥第一時間發現,但為時已晚。其哥哥證言道,梁某伶和父親一起生活,平時都是父親護理他。2月15日早上,他回到家中,計劃帶梁某伶去武宣縣愛心醫院拿藥。但發現父親躺在床上,沒有動靜,還有傷口和血跡,而梁某伶身上也有血,還躺著不動,像以前精神病發作的樣子。犯故意殺人罪,一審獲刑十三年報警后,公安民警趕到現場處置,發現梁某伶躺在自己一樓房間內,身上有血跡,后120急救中心趕到將其送去醫院救治,民警待其治療后便傳喚其到案調查。2020年2月23日,經廣西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梁吉伶作案時處于精神分裂癥發病期、單純醉酒,對本案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無受審能力。2020年4月23日,經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梁吉伶患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礙,案發時處于普通醉酒狀態,對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目前具有受審能力。法院認為,被告人梁某伶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梁某伶系患有精神分裂癥,犯罪時處于發病期間,對本案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從輕處罰。梁某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本案系家庭瑣事引發案件,其社會危險性、主觀惡性與一般社會上的殺人案件有一定區別,法院在量刑處理上酌情考慮。遂判決被告人梁某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被砍成重傷的柳州銀行董事長原以為是“英雄” 卻牽出百億騙貸案。1、2014年的“柳州銀行董事長被砍案”曾轟動一時,沒想到,事情過了7年,劇情又有進一步發酵,這位柳州銀行董事長于5月28日被查,可是令人哭笑不得。他到底是英雄還是貪財之徒?2、根據公開報道,5月28日,廣西柳州市相關部門刊登消息,廣西柳州市金融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耀清目前正被接受調查。 此消息一出,令外界震驚,因為李耀清身上還有幾個標簽,一是他曾任柳州銀行多年;二是他在2014年被人連砍三刀;三是他被砍后,牽出數百億騙貸案,貌似由于他拒絕給不良分子放款,導致被砍成重傷,給國家避免了重要損失。如今,看來李耀清的真實畫像要重新描繪了。3、根據2016年9月27日廣西柳州市城中區法院的判決書,血案發生在2014年5月10日15時許,在柳州市城中區曙光東路,柳州銀行董事長李耀清步行去他家小區門外的修鞋攤修補運動鞋,后與司機一同原路返回小區。此時,小區大門外一輛雪佛蘭轎車上走下一名年輕男子,他拔出插在背后的一把20厘米長的菜刀,猛砍李耀清3刀。據辦案人員介紹,一名目睹慘狀的婦女當場嚇暈。一開始,他的司機陳師傅將李耀清抱進車內,趕往最近的紅十字醫院。因傷口太大生命垂危,該院無法醫治,陳師傅又開車一路狂奔將已經昏迷的李耀清送往柳州市中醫院救治。李耀清出血3500毫升,幾近喪命。李耀清共住院45天,經鑒定,其傷后出現失血性休克屬中度休克,屬重傷二級。 4、 后來調查后發現,砍傷李耀清的殺手是個90后青年,名叫吳斌,廣西博白旺茂鎮六田村人。砍人后,吳斌跑向停在附近的雪佛蘭車,接應他的30歲同鄉吳世華將車開上高速,往玉林市方向疾馳,那把砍人的菜刀,被吳斌在高速路上扔進草叢。在高速上狂奔2個多小時后,吳斌和吳世華將雪佛蘭停在貴港服務區,上了由陸川籍90后青年李玉劍從廣西玉林開來接應的大眾車,開往陸川縣方向。抵達陸川后,吳斌和吳世華將手機和手機卡全部扔掉,然后在接應人員的安排下,四處躲藏。5、李耀清被砍后說“我沒有跟人結怨,可能是工作上的。” 因柳州銀行對廣西中美天元集團申請貸款進行風險排查,該集團實際控制人吳東的兩個兒子合謀雇兇傷人。經查,吳東家族涉嫌非法從柳州銀行騙取貸款312億元。值得注意的是,李耀清當時才上任4個月,于是有網友說,當時是否該查查李耀清的前任? 可是,沒想到,李耀清自己在數年后也被查。#康釗爆料##頭條創作挑戰賽##歷史##尚方寶劍##免死金牌#尚方寶劍PK免死金牌,誰更勝一籌呢?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真的存在嗎?尚方寶產自名叫尚方的制劍廠,最早是在秦漢時期出現的,并且最早的時候尚方寶劍叫做尚方斬馬劍,可見是非常鋒利的。那么它又是怎么從一把名劍,成為上斬昏君下斬奸臣的奪命之劍呢?這就不得不提趙飛燕的老公,漢成帝劉驁了。劉驁是一個非常昏庸的皇帝,不僅沉迷女色,還重用貪官奸臣,氣得大臣朱云請求賜他尚方斬馬劍,去斬殺奸臣。當然劉驁不會給他了,還下令要把朱云拉出去砍了,多虧他的好朋友左將軍官高,為他求情。磕得頭都出血了,才保住了他一命。由此從西漢時期尚方寶劍就有那么一點斬奸臣的苗頭了,不過最多的還是拿來當寶貝賞賜。直到北宋時期,尚方寶劍才被拿來斬殺奸臣。那個時候北宋剛剛建立,到處戰亂不斷,把趙匡胤忙得不可開交,便用賞劍的方式給出征的將軍一定的權利,如果有人違反軍令便可先斬后奏。當然了這個權力也是有限制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斬殺。《武經總要》中就有記載,“十萬大軍由卿一人節制。凡副將以下不聽命者,可先斬后奏。”意思就是只有副將以下的才可以先斬后奏。到了明朝,關于尚方寶劍的使用權限就更細化了。首先不能越級,一品大臣二品大臣這些巡撫和總兵這些大官不能斬,頂多是撤職。所以影視劇是有些夸大的。其次不能越界,《明史·楊嗣昌傳》中記載“巡撫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簡一監司代之;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也就是說各家管各家,別人家的事你管不著。而且在明朝尚方寶劍一般也是賞給出征的將軍,并且打完仗就收回來了。到了清朝,尚方寶劍更是沒有出現過。由此可見,尚方寶劍并沒有影視劇中那么大的權利。那么免死金牌呢?是否也像尚方寶劍一樣有諸多限制呢?很遺憾,它還不如尚方寶劍,歷史上根本就沒有它。只不過有個類似的東西,叫做丹書鐵券。而丹書鐵券也并不是影視劇中的一塊金牌,而是一塊大大的鐵牌子。最早的史書記載是在《漢書》中,劉邦為了籠絡人心,給每一個開國功臣蕭何、韓信等頒發了此物。儀式還搞得非常隆重,將獎勵內容認真用朱砂寫在鐵板上,然后裝進金盒子里,最后放進祖廟,完事了。所以漢代的丹書鐵券并沒有免死的效果。只不過是個獎狀罷了。而到了南北朝時期,丹書鐵券才開始有了免死的意義。其中宇文泰在當上幕后大佬后,就給救了自己一命的部下一張丹書鐵卷,還給了了10次免死的機會。其他大臣看到后,也紛紛向皇上求要。為此在混亂的南北朝時期,丹書鐵卷發出去不少。這可是能抵十條命啊,如此看來可比尚方寶劍有用多了。到了唐朝,丹書鐵卷又升級了。不僅由朱砂字變成金字,而且免死的次數更多了,還把子孫后代都給包進去了。元宋時期,丹書鐵卷又再一次升級,分成了七個等級,論功行賞給予不同程度的特權,其中最高特權就是“免死”。到了明朝朱元璋時,丹書鐵卷的功能就被逐漸削弱了,還一式兩份,宮里也要放一份,用的時候驗真假,驗證通過才能使用。當然了在明朝丹書鐵卷根本沒用,朱元璋那些開國功臣的下場大家都知道。并且拿到丹書鐵卷的幾乎都被殺了,這哪是免死金牌呀,根本是“死亡通知書”。好了現在大家也了解了真實歷史上,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的作用了。那總結就是,尚方寶劍更勝一籌,畢竟在特定范圍內是可以直接砍人的,而免死金牌主要看皇帝的心情。我們不要賠償,就要判他死刑!四川達州,6月某晚,女子小宇和朋友聚會后回家,剛走到樓梯間,突然,公公龍某手持柴刀,上來就砍。先是砍斷她雙腿,又將她雙臂砍斷,最后殘忍地將她的雙眼挖出。隨后龍某報警,但小宇已確認死亡。原來,小宇嫁到婆家多年,育有兩子且和公婆關系較好。但好景不長,去年年底丈夫在工地意外墜樓死亡,家屬獲得了130萬賠償金后,公公就逐漸和她有了嫌隙。公公不僅認為她對賠償金虎視眈眈,還懷疑她“外面有人”,于是起了殺心。目前,達州市中院開庭審理了該案。小宇的父母表示,不要賠償,只希望龍某被判死刑,最好是死刑立即執行。真是太殘忍了!都說兒媳進了婆家就是親閨女,怎么會有這么殘忍的公公爹?殺人也就算了,竟然砍去雙腿雙臂還挖了雙眼,真的是心狠手辣!小宇失去丈夫已夠可憐,還要被自己信賴的公公活活砍死,實在可悲。無論如何,希望能夠嚴懲龍某,告慰小宇在天之靈。庭審現場,龍某的律師辯護稱,龍某只是想傷害兒媳以做懲戒,涉嫌的是故意傷害罪。只能呵呵了。如果只是做懲戒,要砍掉對方四肢?是個人都知道,砍斷四肢大動脈出血、失血過多都會造成死亡。再者,這是有多大的仇恨,要如此殘忍地“懲戒”?這樣的辯護,太低級了。那龍某究竟涉嫌何罪?是故意殺人罪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呢?判斷其涉嫌的罪名,要結合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要綜合考慮犯罪動機、犯罪手段、犯罪工具、事后行為表現等來認定。比如捅刺被害人的部位、力度、刀數、以及事后是否搶救等。具體到本案,龍某的律師辯稱其無足夠的殺人動機,所砍部位也都不是致命部位,認為其不屬于故意殺人。但是,龍某顯然并非一時激動才實施犯罪行為,而是有所預謀的,才備好柴刀藏在暗處伺機行動。龍某明知砍斷四肢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且砍人后并未施救,足以認定他有將小宇置之死地的犯罪故意,毫無疑問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到本案,龍某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當被判處死刑。但是,如果龍某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不適用死刑。世人慌慌張張,只為碎銀幾兩。小宇喪父、龍某喪子,本已不幸。奈何為了130萬賠償金的分配和使用,居然要了對方的命。至于小宇提出要買房、買車,不也是為了孩子么?再者,兒子都死了,還不允許小宇談朋友了嗎?這可不是封建社會了。這樣的老人,絲毫沒有考慮還有兩個孫子要撫養嗎?如此殘忍,兩個沒爹沒媽的孩子,得有多可憐。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無辜隕落,這樣的悲劇實在令人揪心。希望這個世界多一些寬容理解,少一些仇恨沖動,因為沖動是魔鬼。您覺得龍某會被判處死刑?歡迎留言、轉發!#達州頭條# #四川一公公砍掉兒媳四肢致死# #普法行動# ———————————————————————————關注@馬玉珍律師,閑看故事品人生,多學法律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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