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樂大病醫療保險政策:抽象化
抽象化描述::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建設,筑牢全民基本網底,讓更多的人民群眾受益。博樂調整了大病醫療保險政策。下面我們看看2017年博樂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具體內容是什么? 為切實減輕城鎮職工患大病的醫療費用負擔,2016年11月,博樂出臺《博樂維吾爾自治區城鎮實施方案(試行)》,其保障對象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年人均籌資標準不低于25元,個人不需繳納費用。參保職工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補助按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超過城鎮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合規醫療費用,由職工大病保險再次予以報銷。 據博樂社會保險管理局業務部主任科員傅勇忠介紹,喀什地區和哈密市已開展了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工作。喀什地區2015年建立職工大病保險以來,支出407萬元,53人次享受待遇;哈密市2016年10月建立職工大病保險制度,已有44人進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據悉,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將覆蓋博樂385萬名參加城鎮的人員。 慧擇提示:2017年博樂大病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年人均繳費不低于25元,且個人負擔超過城鎮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合規醫療費用,由職工大病保險再次予以報銷。大病保險將覆蓋博樂385萬名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