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企今年前7個月吃下超7000萬元罰單銀保監會重罰財務造假等違規行為:青春小說

時間:2023-11-26 06:33:26 作者:青春小說 熱度:青春小說
青春小說描述::本報記者蘇向杲  今年以來,嚴監管持續。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前7個月,銀保監會合計對保險機構(壽險公司、財險公司、保險中介)罰款超過7000萬元。  從前7個月險企被罰主要原因來看,不少險企因虛列費用等財務數據造假行為被監管重罰。此外,違規展業、銷售誤導、虛假宣傳、虛假理賠、產品不符合監管規定等也是頗為常見被罰原因。從公司來看,華海財險因多項違規行為,被監管開出了年內單次罰金最高的罰單,合計被罰187萬元,總經理也被免職。  “近幾年來,由于多種原因,我國保險機構經歷了一個快速發展階段,也出現了盲目擴張和亂象。亂象集中表現在公司治理薄弱、違規資金運用、產品創新不當、銷售誤導、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方面。通過持續整治,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保險市場的亂象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糾正。”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今年7月份曾表示。  監管機構  7月份重罰財險公司  從7月份保險公司被處罰的整體情況來看,財險公司是重災區。據記者統計,7月份險企合計被罰1025萬元,其中財險公司被罰767萬元,占比接近75%。  從被罰原因來看,7月份銀保監會開出的32張罰單中,涉及編制虛假資料的罰單數最多,有11張;涉及虛構業務騙取費用的罰單有8張;涉及欺騙投保人、給予保險合同以外利益的罰單各5張。  而從單個公司來看,華海財險由于車險業務虛列費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擔任公司高管、違規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華海康盈等違法行為,合計被罰187萬元。  在對華海財險罰款的同時,銀保監會還要求其營業總部停止接受商業車險業務3個月,總經理姜南收到警告處分并罰款10萬元,同時撤銷其任職資格,董事長也被處罰。  實際上,華海財險的三項違規行為頗有代表性。比如,2017年1月份至7月份,華海財險營業總部通過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等費用報銷資金后支付中介機構車險代理業務品質獎勵合計559.08萬元。所涉報銷廣告費等費用系虛列,財務數據不真實。另外,華海財險擬任副總經理于暉(2015年11月6日印發分工文件,2017年6月30日免職)、擬任總經理助理唐海明,截至檢查日均未獲得相關批復,但在實際工作中履行相關職務。此外,其還違規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  車險手續費惡性競爭  成監管重點  實際上,不單單是7月份財險公司被罰金額較高,今年前7個月財險公司被罰金額占比也過半。  財險公司被罰的原因絕大多數繞不開車險等業務的“虛列費用”,圍繞虛列費用的違規行為包括:編造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利用中介機構套取費用;給予或者承諾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比如,吉林銀保監局今年7月份公布的處罰函顯示,2017年7月份-2018年3月份,某大型財險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通過長春市分公司在傭金管理系統對15萬筆車險業務的手續費支出進行了人為調整,造成財務數據嚴重不真實,2017年車險業務虛增利潤2700萬元。吉林銀保監局因此對該公司罰款50萬元,責令該公司停止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2個月。  實際上,車險違規多與車險市場手續費惡性競爭有關。華創證券證券分析師洪錦屏認為,車險市場惡劣競爭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兩家巨頭競爭激烈,為力保市場地位,中小公司不得不跟進,而大型險企降價空間較大,中小險企降價空間十分有限,跟進費用競爭則虧損,不跟進則喪失市場份額;二是車險產品同質化嚴重,風險定價等技術有待進一步改進,目前階段大部分險企沒有清晰的、適合自身發展的戰略定位,只能通過費用投入的手段競爭市場份額。  監管機構也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并連番出臺相關監管措施,整治車險亂象。近日,銀保監會向各銀保監局下發《關于加大車險違法違規行為處理力度有關事項的函》。根據其中內容來看,銀保監會要求各銀保監局重點打擊2019年7月1日后財險機構仍通過虛列業務及管理費違規支付手續費、給予保險合同外其他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  銀保監會同時在上述文件中要求,各銀保監局根據各財險公司今年上半年的費用異動情況、7月1日至7月15日保費異動情況和當地車險市場的反映情況,有針對地開展現場調查,重點是帶頭擾亂市場秩序的大公司以及頂風作案的中小公司。  該文件還提出,各銀保監局要及時將查處情況報送銀保監會財險部,財險部將綜合各派出機構查處的財險機構7月1日后發生的違法違規情況,對相關財險公司采取停止省級分支機構或總公司(即全轄所有分支機構)使用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監管措施。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前不久也發布了《關于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輛保險自律公約征求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正擬進一步強化車險行業自律。征求意見稿直指惡性競爭的核心問題,比如,嚴格禁止常見的各種數據造假方式:嚴禁以車險銷售掛鉤的相關費用計入“宣傳費”、“廣告費”、“咨詢費”、“技術服務費”、“車輛使用費”、“理賠費用”等科目。嚴禁以拖欠中介機構手續費、第三方借貸支付手續費等形式延遲費用入賬。嚴禁簽訂任何形式的旨在惡意排擠競爭對手、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協議,如約定不合理提高工時費和配件價格等。  而2月25日,銀保監會財險部也向各地銀保監局下發《關于近期車險市場監管有關情況的函》,統計了對各地銀保監局近期整治車險市場秩序的有關情況。內容顯示,今年以來已有24家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被停止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違規返現、套取手續費、費用數據不真實等三類行為最普遍。  梁濤表示,今年各級監管部門繼續對保險業的突出風險和問題,目前正在陸續進場開展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覆蓋公司治理、償付能力、資金運用、車險、農險、短期健康險等方面。今年將依法依規嚴格懲處,保持高壓態勢。特別是落實雙罰制,加強對高管人員的處罰,綜合采取了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吊銷業務許可證、撤銷任職資格、禁止進入保險業等多種處罰措施,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使得機構不敢違規、不能違規、不愿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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