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積極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文字

時間:2023-12-07 16:48:01 作者:文字 熱度:文字
文字描述::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推進會議在烏魯木齊召開,標志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進入新的階段。  此次會議,將伊犁河、額爾齊斯河、額敏河等3個跨境河流流域,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區域、奎屯-獨占子-烏蘇區域2個區域內所有重點排污企業,以及全疆涉及重金屬采選、冶煉企業等7類企業明確納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范圍。同時,鼓勵飲用水水源地上游未排入集中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進行二級處理的工業企業等污染企業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的保險,是西方國家為解決經濟迅速發展帶來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而誕生的一種責任保險,因其對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治理有著特殊的作用,也被形象地稱為“綠色保險”“生態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發達國家已經進入較為成熟的階段,成為解決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主要方式之一,很多國家對這項制度采取強制性做法,比如德國,要求國內所有工商企業都必須要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試點推進,不僅是提升新疆環境保護與治理能力、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經濟發展轉型升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模式,還是新疆保險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形式。  對于企業來說,有利于防范風險,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一方面,可以通過風險排查、費率浮動等手段督促投保企業提升風險管理水平,降低投保企業環境污染風險發生概率;另一方面,一旦發生保險事故,通過及時賠付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實現快速治理污染、及時恢復生產。  對于公眾來說,有利于權益保護,有效緩解社會矛盾。當發生重大環境污染損害事故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企業將面臨巨大經濟賠償壓力,一旦其無力償付,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將難以得到保障。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能夠妥善解決對受害方的經濟賠償問題,從而最大程度地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對于政府部門來說,有利于創新管理模式,轉變政府職能。采取市場化的手段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可以幫助解決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提升政府在環境污染事故中的應急處理能力,減輕政府的社會管理壓力。  據了解,自2013年起,新疆保監局即積極推動環責險工作,與有關地方政府部門聯合發文,在新疆開始啟動試點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從長遠來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發展依然任重而道遠,需要環保部門、監管部門、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和參保企業都各司其職,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責任。  新疆保監局有關負責人強調,將從以下幾方面入手著力推進環責險工作:一是加強與環保部門的溝通協作,加大信息交流與共享,督促保險經紀機構發揮好專業助手功能,在保險制度安排、保險公司選擇、費率與風險匹配、風險評估與排查、風險防范與管理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二是督促加大保險供給側改革,加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開發,加強人才隊伍培養,建立健全環境污染責任服務體系,切實滿足投保企業的保險需求,實現企業風險的有效轉移;三是切實維護好市場秩序,依法嚴肅處理保險機構惡意拖賠、惜賠、無理拒賠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好投保企業的合法權益,發揮保險業在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中應有的功能作用。  慧擇提示:新疆積極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并建立了以自治區環保廳主導推動,保險經紀機構參與全程管理,第三方風險評估機構和專家提供風險評估服務,保險公司承保并提供防災防損服務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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