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作者

時間:2023-12-22 21:45:56 作者:作者 熱度:作者
作者描述::國務院近日確定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目前已在16個省全面推開試點工作,并表示到2017年要建立比較完善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7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新辦今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介紹全面實施大病保險的相關政策并答問。  梁萬年介紹,大病保險是基本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自2012年以來,各地按照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相繼啟動了大病保險的試點工作。  他介紹,截至今年4月底,31個省份均已開展相關的試點工作,其中16個省份全面推開,分別有287個和255個地級以上城市開展了城鎮居民和新農合的大病保險工作,整個覆蓋人口約7億,大病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基礎上又提高了10到15個百分點,有效緩解了群眾因大病致貧和返貧的問題。  同時,梁萬年指出,大病保險在前幾年的試點運行中,也逐漸暴露出一些急需解決的新情況、新問題,由于各地試點進展不平衡,部分群眾大病醫療費用的負擔仍然較重,為解決試點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做好與基本醫保、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銜接,合力發揮托底功能。  為盡快讓全體的城鄉居民從大病保險這項制度中多受益,國務院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明確要求,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險要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包括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所有參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醫的負擔要有效減輕,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做好與、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公平性得到顯著提升。  慧擇提示: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切實保障了廣大人們的利益,減輕了患病家庭的經濟負擔和就醫負擔,避免患病家庭陷入“因病返貧”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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