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弟水池身亡少兒意外險護航生命安全:感人故事
感人故事描述::近日,福建省福清市金輝華府小區內,3名兒童(2名男孩、1名女孩)在小區的景觀池內疑似觸電,經120醫護人員現場急救并送醫院搶救,目前3名孩子經醫院搶救無效已確認死亡。
三名死者中一名女孩子10歲,是兩名男孩的堂姐,另外2名男孩是親兄弟分別8歲和9歲。當天三個孩子,在另一位親戚家姐姐的帶領下,下樓玩耍。后來,三名孩子不知什么原因跑到水池旁游玩,并疑似發生了觸電事故。對于事故原因,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待進一步調查確認。
景觀水池不同于游樂場所,由于噴泉、燈光等設計需要用電,存在觸電的風險;一些噴泉的壓強很大,人體被水柱沖擊有可能受傷;此外,露天水池易滋生細菌微生物,對健康也不利。
總之,公共場所的景觀水池或噴泉不適合戲水。管理方應采取游客須知、警戒線、警示牌、護欄等方式,限制人群進入,并對相關設施做好日常維護和檢修。與此同時,家長也應對未成年人盡到監護職責,告誡孩子此處不宜玩耍。
少年兒童生性好動,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比較差,再加上家長安全意識也不夠強,所以幼兒在日常生活中或者游戲活動中發生意外的概率顯然較成人高,因此家長需要引起重視,平時要看護好孩子,盡量不要讓孩子單獨玩耍;其次還需提前為孩子投保一份,呵護生命安全。
也叫小孩意外險,是專為少年兒童設計的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未成年被保險人的身體作為保險標的,以未成年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造成的死亡、殘疾、醫療費用支出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家長多擔心孩子出意外,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能提供專屬保障,但也許注意保障內容、保額和門診醫療等內容。
購,家長要清楚保額,根據《保險法》規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勞動能力,且沒有工資收入,因此根據保監會規定,未滿10周歲的孩子,身故類最高保額為20萬元;10-18周歲的孩子,身故類保額最高為50萬元,因此家長為孩子購買意外險后,無需超過限額。
其次,建議考慮附加少兒意外門診醫療、少兒住院津貼保障的產品,因為未成年人活潑好動,在玩耍時難免會發生磕傷之類的意外傷害事件,而這些傷害通常都會門診醫療,若家長為孩子選購了附加少兒門診醫療保障的少兒保險產品,則可以轉移部分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