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處理機制有望得到落實:勵志故事
勵志故事描述::保監會對保險公司進行監管,保障參保人員可以享受保險待遇保障。《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是保監會為了保障群眾利益而發布的。
歷時近10個月起草工作,保監會最新出臺的《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投訴辦法》)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昨日,保監會發布了《投訴辦法》答記者問文件,要求險企落實新辦法,其中《投訴辦法》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對消費者投訴處理時效的嚴格約束。《投訴辦法》中規定,對于事實清楚、爭議情況簡單的投訴,應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
針對消費者投訴事項受理時間的具體情況,《投訴辦法》規定,對于受理的保險消費投訴事項,保險機構、機構應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做出處理決定。但有兩種例外情形,一是對于事實清楚、爭議情況簡單的投訴,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決定;二是對于情況復雜的,應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處理決定。
除了在投訴處理時效上的提高,《投訴辦法》還將事項劃分得更加細致,便于案件的處理。如會劃分為消費者因合同條款、銷售、承保、退保、賠付等發生的爭議以及消費者因為保險中介服務與本單位發生爭議等。
慧擇提示:保監會發布《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對消費者投訴處理時效進行嚴格約束,提高保險公司處理投訴的效率,保障參保人員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