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侵權行為頻發消費者權益保護現狀不容樂觀:故事情節

時間:2023-12-14 08:45:59 作者:故事情節 熱度:故事情節
故事情節描述::伴隨著經濟發展,保險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保險強勢發展的環境下,保險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也頻繁發生,日益增多。為了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保險行業健康發展,保監會和各大保險機構不斷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維護,但是從目前保險行業發展現狀來看,我國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現狀仍不容樂觀。  當前,保險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較多,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在保險合同方面,存在片面考慮保險公司利益,個別條款不合理的現象;在退保問題上,部分保險公司收費標準和計算方法不明確,手續費偏高;在保險產品銷售過程中,個別保險公司未能履行對格式條款和的說明義務,存在隱瞞、歪曲和欺詐行為;在理賠方面,一些保險公司服務水平偏低,沒有切實履行對消費者的承諾等。縱觀各種侵害保險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與現象,銷售誤導和理賠難仍是最直接和最突出的問題,也是社會反響最強烈、對行業形象和長遠發展破壞力最大的問題。  造成上述現狀的原因包括多個方面,首先就是保險業信用體系不健全,無法從機制上對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有效懲戒。近年來,個別地區和保險機構已經開始嘗試將相關保險業務信息、保險詐騙行政處罰等內容納入人民銀行區域征信系統。但總體而言,保險業尚未建立起完備的征信數據庫,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制度也不完善,尚未形成能夠對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的保險企業及個人進行有效懲戒的機制。  其次是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方式不夠健全,對保險消費者權益關注不足。一直以來,一些保險公司始終抱著“以保費規模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對人員在績效考核上主要看保費的多少,在理賠考核上主要看賠付金額的多少。同時,管理方式粗放,內控制度不嚴,責任追究不力,忽視服務質量。這種以業績為導向的激勵機制缺乏對消費者權益的尊重與維護,與銷售誤導有直接關系,也導致了理賠人員缺乏提高服務水平的動力。  再次是宣傳教育工作不到位,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與維權意識淡薄。當前有關保險政策法規、保險產品選擇、相關糾紛處理等消費者宣傳教育的缺乏,導致消費者保險知識不足,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容易受到各種不法行為的侵害。一些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后并不能準確地了解自己應享有的保障和權益,當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又“嫌麻煩”,不采取相應措施維權,無意中縱容了保險公司、保險從業人員的侵權行為。  此外,消費維權機制不完備,消費者合理訴求得不到有效處置。在處理消費者投訴過程中,保險公司存在管理職權分散、工作效率低下、懲戒力度不足的問題,使部分投訴不能得到有效解決,甚至導致矛盾升級。保險業自律組織目前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還僅限于接待、調解投訴,對行業整體自律規范的指導、約束作用還有待加強。消協、媒體等社會監督單位與保險企業的溝通協調渠道需進一步暢通,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在加強誠信建設、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方面,應當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保險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實現與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對接和信息共享,將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和個人信息納入數據庫,制定并實施嚴格的失信懲戒制度,形成對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行為的外部懲戒機制。  在轉變保險公司發展方式、加強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方面,保險公司要提高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和服務質量問題的重視程度,樹立科學經營理念,逐步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提高對違規行為、客戶投訴、服務水平等方面指標在整體考核中的比重。  同樣值得關注的是,在普及保險知識、加強風險警示方面,監管部門、保險機構和保險業協會要把保險知識普及作為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制定系統的保險消費者教育規劃,大力普及保險購買、理賠、爭議解決等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風險警示,全面提升社會公眾保險知識水平和自我保護能力。  慧擇提示:為了加強對保險消費者權益的維護,保險行業需要加強健全自身信用體系,保險公司加大經營管理方式,加強對保險服務質量的監控。保監會需要研制監管體制,通過法律手段規范保險機構發展,保障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也需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提高保險知識水平,以加強對自身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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