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出臺實施方案推行大病保險:歷史故事

時間:2023-12-03 03:31:06 作者:歷史故事 熱度:歷史故事
歷史故事描述::導讀: 12月23日,從遼寧省政府辦公廳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遼寧省出臺了《遼寧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體系,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相銜接,共同為遼寧省城鄉居民大病醫療提供保障,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力爭到“十三五”末期建立起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大病保險制度。 覆蓋所有城鎮居民、(以下統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在全省范圍內統一組織實施,實行市級統籌。具體籌資標準由各市根據全省大病醫療費用補償比例測算確定。 實施方案提出,大病承辦機構要加強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經辦服務、醫療救助經辦服務的銜接,實現“一站式”即時結算,確保群眾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同時積極推進城鎮職工大額補充向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模式轉換。 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獲得支持。通過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業務,符合保險監管部門基本準入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自愿參加投標,對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按現行規定免征營業稅,免征保險業務監管費。2015年至2018年,試行免征保險保障金。 關注一: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上一年度各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并根據城鎮居民收入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農村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五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等貧困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調至上一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0%,積極推動有條件的市探索將參合農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調至上一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0%,到“十三五”末期最終實現全省農村全部參合農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調至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0%以內。 關注二:大病保險支付比例 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對起付線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每增加5萬元提高支付比例5個百分點,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比例應控制在70%左右。農村居民大病保險對起付線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費用補償不設封頂線。 關注三: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大病保險的支付范圍為合規醫療費用,原則上與現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支付范圍一致。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要逐步探索將城鎮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外,價格昂貴、療效確切、患者必須、難以替代的高值藥品等納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具體支付范圍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通過與藥品生產企業談判等方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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