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起草團體保險健康發展的相關文件:起承轉合

時間:2023-12-16 10:46:39 作者:起承轉合 熱度:起承轉合
起承轉合描述::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國團體保險的發展存在較多的問題,對此保監會十分重視。據調查,目前保監會正采取措施規范險企團體保險業務經營行為。  中國保監會起草了《關于促進團體保險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該征求意見稿,團體保險應當使用經審批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公司以批單、批注或者補充協議形式進行變更的,應當由總公司統一批準和管理。此外,保險公司以批單、批注或者補充協議形式對保險期間超過1年的團體保險進行變更并且改變其保險責任、保險費率和定價方法的,應按照《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進行審批或備案。保險公司以批單、批注或者補充協議形式對保險期間不超過1年的團體保險進行變更的,不需要將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重新報送審批或備案,但應當在年度產品總結報告中進行專題報告。  “按照征求意見稿規定,團體保險是指投保人為特定團體成員投保、由保險公司以一份保險合同提供保險保障的人身保險。所謂特定團體是指法人、非法人組織以及其他不以購買保險為目的而組成的團體。特定團體屬于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投保人應為該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特定團體屬于其他不以購買保險為目的而組成的團體的,投保人可以是特定團體中的自然人。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在合同簽發時不得少于3人,特定團體成員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作為被保險人。”據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保險公司承保團體保險合同應要求投保人提供被保險人同意為其投保團體保險合同的有效證明和被保險人名單,但三種特殊情形除外,即政府作為投保人為城鎮職工、城鎮居民、新農合參保人群、計生家庭和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投保的具有公益性質的團體保險;投保時因客觀原因無法確定被保險人或承保后被保險人變動頻繁,但是可以通過客觀條件明確區分被保險人的團體保險,如建筑工程意外險、乘客意外傷害保險和等;被保險人所屬特定團體屬于國家保密單位或被保險人身份信息屬于國家秘密的。  上述征求意見稿同時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向被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未要求提供紙質保險憑證時可以提供電子保險憑證,并且應向被保險人提供網絡、電話和柜面等保險憑證查詢渠道。保險憑證應當載明保險期間、保險責任范圍和被保險人在該團體保險合同項下享有的各項權利以及的基本信息。除特殊情況外,團體保險的退保金應當通過銀行等資金支付系統轉賬至原交款賬戶,而且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可以包括同一團體在不同省、自治區或者直轄市的成員,但承保的保險公司應當至少在投保人的注冊地或者住所所在地、投保人主要營業場所所在地、承保時50%以上被保險人所在地、承保時50%以上保費繳納來源所在地之一設有分支機構。  慧擇提示:近期,保監會下發相關文件,就團體保險發展的相關問題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一舉措有利于促進團體保險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規范保險公司團體保險業務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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