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夢夢到死人出殯啥意思(夢到死人的出殯什么意思):情節發展

時間:2024-01-18 18:45:27 作者:情節發展 熱度:情節發展
情節發展描述::太荒唐了!子女被醫院通知母親搶救無效死亡,于是把“母親”尸體領回火化下葬!但萬萬沒想到,喪事剛辦完,就接到醫院的電話說老人還活著,他們把人搞錯了!子女傻眼,那他們葬的是誰?但子女跟醫院討說法時,醫院反而責怪子女怎么連母親都認不出來?尹婆婆87歲,她有兒有女,但子女沒有和她同住,而是讓她一個人住在養老院里!2022年12月27日下午6時許,尹婆婆感到身體不適,于是養老院的人馬上通知尹婆婆的子女,說老人要送醫院搶救!然后在次日凌晨,劉先生他們接到母親病危的消息,馬上往醫院趕去。可僅僅過了10分鐘,醫院就又打來電話說老人搶救無效去世了!雖然這個消息很突然,但想到母親已經87歲,生老病死也正常,劉先生他們也坦然接受了!然后,劉先生他們趕到了醫院,看到逝者戴的手環上確實寫著自家母親的名字,而且醫院還給他們開了一張《居民死亡殯葬證》,劉先生核對是母親的身份信息后,就再也沒有懷疑。當然,劉先生他們當時有掀開布簾確認下遺體,但為什么沒有發現逝者不是母親,劉先生解釋說,是因為病房的光線很昏暗,而逝者的發型與長相又和母親很像,加上對死人有畏懼,也沒想到醫院會搞烏龍,所以直接就把逝者帶走了。然后劉先生他們為了讓“母親”盡快入土為安,3天后就火化下葬。但喪事剛辦完,就接到醫院的電話,說把人弄錯了!劉先生他們聽到這個消息,一群人都傻眼了!如果母親還活著,那他們葬的人是誰?可是再三跟醫院確認不是開玩笑后,劉先生他們一群人又半信半疑地趕到醫院,果然看到母親虛弱地躺在病床上!當時劉先生他們百感交集,又驚又喜!驚的是母親居然還活著,喜的也是母親居然還活著!那么問題來了,他們帶回家的那具尸體是誰呢?后來醫院經過調查,死者73歲,跟尹婆婆同一天入院,醫院不知道怎么把兩人的信息給搞錯了,所以搞出了這個大烏龍!但具體是哪個環節弄錯,醫院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所以,尹婆婆的家屬認為,醫院在3天后才發現問題,實在太荒唐了!而且事發后醫院也沒有給他們一個交代,一個道歉,沒有拿出真誠的態度解決問題!而醫院的院辦史主任表示,醫院固然有錯,但這只是醫院的疏忽!可是兩者相差14歲,那么多家屬居然都沒認出來,真是不可思議!在史主任看來,子女是不盡責的,難道就不能在老人下葬前仔細看老人一眼嗎?自己的母親都認不出來?火化時不也要再看一眼確認嗎?看到醫院反過來責怪自己一方,尹婆婆的家屬很是生氣!他們認為醫院太不負責,這種烏龍都能出錯,還想著推卸責任!那么,真正的逝者家屬現在是什么態度呢?史主任把事情告訴了真正的逝者家屬,對方表示這事情太突然了,等過了元旦再談,現在急急忙忙地也處理不了!后來史主任表示,節假日期間醫院的相關負責人不在,事情就等元旦之后再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就走法律程序。該怎么賠償就怎么賠,法院說了算!荒唐荒唐太荒唐!子女竟然認錯娘。馬虎醫院馬虎事,大擺烏龍戲炎涼!那么,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該誰來承擔責任呢?《民法典》第1165條的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醫院弄錯兩個老人的信息,讓尹婆婆家屬花了冤枉的搶救費、火化費、喪葬費,要承擔主要責任,這點毋庸置疑!但是,被侵權方自身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方的責任!劉先生他們趕到醫院,只確認了手環和《居民死亡殯葬證》,沒有仔細對逝者的尸體進行辨認,自身也有責任,所以劉先生他們要承擔次要責任!此事引發了熱議,有網友說,能把臨終老人送養老院的兒女,一定程度上本就缺乏責任心和愛心!聽到老人去世了,心里甭提多高興了,感覺抖落了一個大包袱,所以連看都不愿意看,匆匆忙忙下葬,哪知道空歡喜一場!也有網友說,其實我認為不管醫院的責任有多大!最荒唐不孝的是雙方家屬!連自己七八十歲老母親都不認識!這是做子女的冷酷無情,對老人的不忠不孝,是人類的悲哀!還有網友說,能全怪醫院嗎?!是不是自家老人還能不清楚嗎?就算在醫院昏暗看不清楚,帶回家,換衣服等事宜時,還沒看清楚嗎?尤其是真正逝者的家屬,老人去世都沒在醫院陪著?還有心情過元旦?那么, 你對此事怎么看?【87歲老人離世3天下葬后死而復生?院方:弄錯了死亡對象,還活著】近日,廣西南寧。據南國早報報道,劉先生的母親尹婆婆今年87歲,醫院通知家屬稱老人因搶救無效去世。家屬趕到醫院后,看見逝者戴的手環上寫著自家老人的身份信息。隨后,院方出具了《居民死亡殯葬證》,家屬掀開布簾確認遺體后,立刻把逝者帶回家并準備喪事。3天后,醫院卻打來電話稱弄錯了,尹婆婆還在醫院里。但家屬已將逝者進行了埋葬。#老人病逝下葬3天后醫院說人還活著# 【世界上竟然有這等事,難道院方和家屬都是白癡】日前,陳女士向南國早報反映,家中老人于2022年12月27日送入南寧市北際醫院治療,后被院方告知老人因搶救無效去世。三天后,辦理完喪事的家屬又接到院方通知:弄錯了死亡對象,老人還活著……一個是87歲,一個是73歲,相差14歲,醫院不弄清情況,就發了死亡通知書,家屬不看清模樣,就將死者按照親屬辦了喪事。真正的死者親屬卻全然不知,這叫什么事。醫院有責任,這是肯定的。明明老人還活著,卻發出了死亡通知書,這樣的失誤,必須承擔責任。但是,家屬難道就沒有責任嗎?自己的親人都不認識嗎?千萬別用人長得很像來搪塞,如果對親人感情足夠的深,用罵人的話說,“燒成了灰”都能認出來。可是,這家的親屬們,竟然就稀里糊涂的把人家的老人給喪事辦了。可見,平時對老人的感情有多淺,對老人的關心有多少。所以,對此事的處理,醫院要承擔責任,家屬同樣要承擔責任,要共同對被辦喪事的老人家屬承擔賠償責任。廣西南寧,劉先生的母親今年已經87歲高齡,此前一直住在養老院,不久前養老院通知老人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次日凌晨醫院通知家屬稱老人病危,等到家人趕到醫院時,醫院稱老人已經去世,并當場出具了《居民死亡殯葬證》,隨后便是一系列的確認遺體和準備喪事。 可就在醫院告知老人已經死亡后的三天,醫院卻又通知家屬稱老人還活著。醫院此舉可是嚇了劉先生及其家人一身冷汗,原來逝者并非是劉先生的母親,而是與劉先生的母親在同一天入院的另一名老人。在聽了醫院的描述之后,自己內心是感到又慶幸又生氣。 劉先生慶幸的是自己的母親還活著,氣的是醫院的所作所為。醫院搞錯了兩位老人的身份信息,使得劉先生錯以為自己的母親已經去世了。可這件事兒說起來也不能全怪醫院,從宣告患者死亡到家屬領回遺體,準備后事,但凡對老太太的面貌上點心,這都不會將別人錯認為自己的母親啊。 患者在去世后,家屬核對了逝者手環上的信息,手環上的信息可能因為院方工作的疏漏出現了錯誤,家屬搞錯也情有可原,但是家屬在掀開布簾確認遺體時若是上點心,就不會錯把別人的遺體帶回家,并準備喪事。 劉先生的家屬對此表示:“3天后院方才發現出了問題,這樣的失誤太大了。”他們認為醫院沒有拿出真誠的態度解決問題,“到底是在哪個環節出了差錯,醫院應該對我們家屬有個交代”。目前,院方還沒有給出一個具體的解釋,院方究竟在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 這件事,說起來也是一個荒唐事,院方和家屬都有錯。 有網友說:“家屬挺奇葩的,難道老人走了家屬不給換衣服?還有進爐子前還要家屬確認一下人弄錯沒有,家屬確認了遺體沒錯后還要家屬簽字后才會送進火化爐,醫院弄錯該醫院的責任該醫院承擔,最后遺體確認又不是面目全非自己親人還能認錯,可見這家人把老人送養老院后就不管老人了,平常可能都不去看望老人。” 事情已經出了,那么,從法律的角度,此事該如何劃分雙方責任呢? 從事情結果來看,尹婆婆一家確有損失,既有物質損失,即為逝者辦理喪葬事宜所產生的費用,也有精神損失,家人去世,精神上所承擔的痛苦。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院和醫務人員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受到損害的一方對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存在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所以,醫院應當向尹婆婆及其家屬賠償因為辦理喪葬事宜所產生的物質損失,同時也應當支付精神撫慰金。 目前,醫院和老先生及其家人雙方都認為對方也存在過錯,對于相應的賠償問題還未達成一致,不過好在是虛驚一場,劉先生的母親尚在人世。百善孝為先,也希望經此一事,劉先生及其家人能夠多探望探望老人。對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歡迎留言評論!#老人病逝下葬3天后醫院說人還活著# #南寧頭條##律師來幫忙##老人病逝下葬3天后醫院說人還活著#真是奇葩到了,人埋了,三天后,養老院通知家屬“逝者”還活著……日前,陳女士向南國早報反映,家中老人于2022年12月27日送入南寧市北際醫院治療,后被院方告知老人因搶救無效去世。三天后,辦理完喪事的家屬又接到院方通知:弄錯了死亡對象,老人還活著……據了解,87歲的尹婆婆與逝者于同一天入院,逝者73歲,兩人相差14歲。劉先生告訴記者,他的母親尹婆婆今年87歲,此前住在養老院。2022年12月27日下午6時許,養老院通知家屬,老人因身體不適,需送往北際醫院治療。次日凌晨,醫院通知家屬稱老人病危;過了10分鐘后,又稱老人因搶救無效去世。家屬趕到醫院后,看見逝者戴的手環上寫著自家老人的身份信息。隨后,院方出具了《居民死亡殯葬證》,家屬核對了身份信息并掀開布簾確認遺體后,立刻把逝者帶回家,并準備喪事。三天后,養老院通知尹婆婆還活著,奇葩的事情就這樣發生了。到底是哪個環節出問題了?筆者認為:養老院負主要責任,家屬也應該承擔次要責任。對于養老院來說,第一天就登記錯了,到置一直是一錯再錯,負主要責任,一點問題都沒有。反過來,這家人心太大了,老人住在養老院,十有八九,都沒有去過養老院看過老人,醫院按照手環通知家屬,人不在了,對于家屬來說,應該確認一下,怎么就西里糊涂把人就拉走了,還下葬了 ,真不應該,這樣的子女,人都丟大了。老人已下葬,醫院卻告知:弄錯了!人還活著。南寧一老人,12月27號因身體不舒服,被送到醫院治療。第二天凌晨的時候家屬接到醫院的病危通知書,因搶救無效已去世。家人到了醫院看到老人的手環和相關信息后并核實,然后掀開布簾確認是老人,并且帶回來準備后事。12月30號,家屬已經辦好喪事,卻接到醫院的電話告訴家屬老人還活著,家屬去醫院確定后,老人的確還活著,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查到后面才知道將兩個人的身份弄錯了。按說醫院弄錯了兩人的身份資料,得為這件事的后果負責,卻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家屬在確認老人的時候沒有認出老人,這得多大意啊!電視劇都不敢這么晚演,實在太離譜!近日,南寧一老人因身體不適送被往北際醫院治療,次日凌晨家屬接到醫院通知,稱老人搶救無效去世。可家屬把逝者拉回去埋葬。在老人下葬三天后,家屬突然到醫院電話,說老人還活著,沒死。家屬驚出一身冷汗,趕緊往醫院趕,最終確認自己的親人還活著,但那位已被埋葬的死者是誰........您的親人還活著,我們弄錯身份信息了。2022年12月27日,廣西南寧一老人因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治療,12月28日凌晨,醫院通知說老人因搶救無效去世。親人去世,一家人悲痛不已。隨后家屬把老人接回家為老人操辦喪事,就在家屬們隆重把逝者埋葬,三天后,突然又接到醫院的通知,告訴老人還活著,弄錯了!醫院誤將二者身份搞錯,才出現這離譜的事。那么老人家屬接回去埋葬的人是誰?怎么和人家親人交待?這醫院真是心大,這事也能給搞錯,一看就工作不認真?你工作的不認真給兩家人帶來多大困惑?各位,這么離譜的事,您怎么看?#南寧頭條#真是離離原上譜,南寧一老人“病逝”,家屬忙完下葬后接醫院通知:開錯了!人還活著!整個就很離譜,家里人居然領錯人回去,醫院搞錯病人信息。人家家屬還辦了喪事,這豈不是哭錯了墳?讓別人笑掉大牙!駭人聽聞!!家屬把病逝親人下葬后,醫院通知:弄錯了,人還活著!這樣駭人聽聞的事情,發生在廣西南寧。根據新聞報道,2022年12月27日,老人因身體不適,送往醫院治療,次日凌晨,醫院稱老人病危,隨后搶救無效去世,家屬趕到醫院后,看見逝者戴著的手環上,寫著自家老人的身份信息,家屬核對了身份信息,并掀開布簾確認遺體后,立刻把逝者帶回家,并準備喪事。12月30日,醫院打電話通知稱弄錯了,病人還在醫院里,但家屬已將逝者進行了埋葬,家屬趕往醫院,確認老人還活著,最終查明,是因為醫院誤將二者身份搞錯,目前院方未給出明確答復。看到這則新聞,直接被震驚了,先撇開醫院的過失不說,家屬連自己的親人都不認識嗎?在確認手環是自己親人信息的前提下,還掀開白布,確認了遺體,這掀開布簾的人,只是想確定是不是人嗎?難道,人去世了,還能改變容貌不成?醫院作為救死扶傷的地方,這種低級的錯誤都能犯,這怕不是另一方的家屬發現異常,找上醫院,醫院才發現這種天下奇聞吧?這一事件,將”久病床前無孝子”體現得淋漓盡致,這兩位弄錯身份的老人,估計都是病床前沒有子女,所以才會發生如此駭人聽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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