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健康險稅優細則已經落地:文字藝術

時間:2023-11-22 16:49:53 作者:文字藝術 熱度:文字藝術
文字藝術描述::據了解,稅優政策相關細則已經于5月12日正式落地,對于試點地的選擇將會從各省選一城市進行試點。  商業健康險稅優政策是保險“稅優”邁出的實質一步,5月12日,商業健康險稅優相關細則正式落地,試點城市也將不斷鋪開。  財政部網站5月12日發布了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等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為確保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平穩實施,擬在各地選擇一個中心城市開展試點工作。  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和重慶四個直轄市全市試點,各省、自治區分別選擇一個人口規模較大且具有較高綜合管理能力的試點城市。  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借鑒國際經驗,開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購買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商業健康保險。對個人購買這類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  根據《通知》要求,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試點地區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  在操作層面,相關部門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試點地區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并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準之外的扣除。  不過,具體試點公司、試點的健康險險種以及實施步驟等具體問題仍待明晰。《通知》明確,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由保監會研發并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健康保險產品。待產品發布后,納稅人可按統一政策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稅務部門按規定執行。  相關負責人分析:“以國家層面出臺單一險種的新政,旨在拓寬全社會健康保障資金來源,形成政府、社會以及個人共擔健康醫療風險的格局。而這也與保險"國十條"所倡導的"保險真正回歸保障"的要求一脈相承。”  筆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業內期待上述稅收優惠成為撬動健康險市場的重要杠桿。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商業健康達1587億元,同比增長41%。但商業健康險只占8%,遠低于美國40%的水平;健康險人均保費僅116元,約為美國的1/144。  慧擇提示:雖說具體試點公司、試點的健康險險種以及實施步驟等具體問題仍待明晰,但是相關細則已經落地,試點公司也大體確定,這說明商業健康險稅優政策已經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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