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監管趨嚴保險代理人分級分類管理醞釀中:比喻手法

時間:2023-12-07 16:48:01 作者:比喻手法 熱度:比喻手法
比喻手法描述::證券時報記者 潘玉蓉  保險代理人分級分類管理辦法或正在醞釀中。近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部向14家公司發調研函,了解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分級分類管理情況。  14家公司收到調研函  證券時報記者從業內了解到,近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部向14家產壽險公司發出了一份《關于調研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分級分類管理情況的函》。文件表示,中國銀保監會擬就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分級分類管理情況開展書面調研。調研的具體內容包括四項:  一是各公司針對從業人員銷售產品的分級分類管理情況及相關制度,包括銷售不同產品的資質、測試、培訓、業務管理要求等;  二是各公司針對從業人員從業狀況的分類管理情況及相關制度,包括誠信記錄、獎懲記錄、業務品質管理等;  三是各公司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分級分類監管的政策建議;  四是請外資公司提供本國或地區保險監管部門及行業自律組織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分級分類管理情況及制度資料。  銀保監會要求各公司高度重視此次調研工作,認真部署相關工作,于11月15日前向中國銀保監會中介部報送報告及相關資料。  參加這次調研的保險公司有,中國人壽、平安人壽、太平人壽、【新華保險(601336)、】、友邦保險上海分公司、陸家嘴國泰人壽、中英人壽、中德安聯人壽、人保財險、國壽財險、華泰財險、美亞財險、東京海上日動火災保險以及安聯財產保險。  不難發現,這次參加調研和反饋意見的以壽險公司為主,包括少量財險公司代表,中資和外資公司都有。  “清虛工程”邁向深入  2018年底,我國代理人隊伍達到871萬,數量龐大的代理人如何管理,是一個關乎行業發展,也關系行業聲譽的問題。  由于保險從業人員信息不全、不準,虛報虛掛虛增人員的違規做法比較普遍,導致871萬從業人員隊伍的數據失真。今年3月12日,中國銀保監會面向各銀保監局、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下發56號文,針對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開展執業登記數據清核整頓工作,要求中介機構從人員清虛、隸屬歸位、信息補全、加強維護四方面進行自查和整頓。  這一行為被業內稱為“清虛工程”。從3月份的清虛,到與本次調研分級分類管理,其監管思路是一脈相承的,保險代理人的管理已經被監管提上日程。  本次調研的內容,包括了各家公司現行的代理人分級分類普遍做法。眾所周知,代理人是一個高激勵、低保障、高淘汰率的行業。如何提高自己的運營等級,幾乎是所有保險公司代理人的共同目標。  職級除了影響代理人的銷售獎勵,還體現在其他各方面。太平保險系的一位代理人告訴記者,職級低的代理人,客戶去體檢都要帶上保單,每單業務做保全,都要驗身份證原件,客戶體驗會受到影響,而職級高的代理人則有更多提供服務的便捷通道。  不同保險公司代理人有不同的“升職”之路,少的4-5檔,多的達到10檔不等。比如某大型壽險公司,代理人的分級包括警戒、普通、良好、績優、白金、鉆石級。每一個檔位的提升,都意味著獎勵的提升、給客戶服務手段的提升。  “升職”條件方面,有公司考核項目包括考察代理人的承保件數、業務品質如問題保單的件數、12個月保單繼續率、24個月保單繼續率等等。也有公司把客戶的身體狀態、是否在短期內出險、是否使用公司主推的APP購買也納入考核額中。  北京率先實施分級分類  對代理人分級分類管理的提法,并非剛剛出現。此前從解決銀保渠道銷售誤導的角度,就已經有地方提出對銀保渠道的兼業代理人進行分級管理,只有培訓、考試過關后的代理人,才允許銷售萬能險、分紅險等復雜度更高的保險產品。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自2012年初就根據原北京保監局的指導意見,啟動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質分級管理研究工作,并起草制定了《北京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資質分級管理方案》。  2014年底,“北京人身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資質分類管理自律公約簽署儀式”在北京舉行,當時北京保險中介行業協會、57家在京壽險公司負責人參加了儀式,太保壽北分、中美聯泰北分等5家公司作為代表當場簽署了自律公約。  根據北京地區人身險經營行為管理辦法,2015年7月1日起,保險銷售人員銷售分紅險、萬能險、投連險和變額年金除了必須持有《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外,還需要獲得相應的資質。  業界認為,代理人分級分類管理,將有利于提高代理人素質,或有利于改善保險行業整體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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