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保險消費信心指數69.2互聯網渠道信任度待加強:情感共鳴

時間:2023-12-23 22:45:50 作者:情感共鳴 熱度:情感共鳴
情感共鳴描述::導讀: 3月29日,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與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保基金公司”)聯合在京首次發布2015年中國保險消費者信心指數。 所謂消費者信心指數,即在借鑒國外通行方法的基礎上,通過持續調查等手段,把握保險消費者信心的水平和走向,形成代表絕大多數保險消費者信心且反映其變化的統計指標。 調查結果顯示,2015年保險消費者信心指數為69.2,比中性值50高出38.4%;保險消費者信心指數的5個一級指標,保險環境信心、消費信任偏好、保險業信任度、保險消費意愿、行業運行狀況的指數分別為61.8、71.0、69.6、66.8、76.3。 不過,保險消費市場仍有較大的創新空間和市場需求潛力,行業應重視消費者多樣化的保障需求,同時保險消費者對互聯網渠道的信任深度也需要進一步培養。 重視多樣化保障需求 2015年,保險消費者對保險業的信任度為69.6。其中,對行業的友善感知為75.3,高于能力感知的66.3和誠信感知的68.1。 中保基金風險監測部總監肖淼在會議上對指數解讀時提到,“保險消費者對保險業的信任是保持信心的核心基礎。持續信任的建立依賴于消費者在承保、保全、理賠等業務環節中,感受到的及行業相關主體的友善、能力和誠信水平。其中,友善感知包括購、咨詢、理賠及投訴的便捷性;能力感知包括選擇的多樣性、吸引力等;誠信感知包括服務人員誠信銷售和保險公司履約合理理賠等。” 這一系列數字表明,保險消費者獲取保險產品和服務的便捷性較高,對于產品的多樣性和服務的專業性較滿意,對于保險銷售和理賠誠信較認可,但也揭示出保險業“以客戶為中心”的產品開發和銷售服務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具體而言,一是保險產品供給雖然充足,但對于保險消費者迫切需要的一些風險保障型產品,如養老、健康、醫療等,仍有較大的創新空間和市場需求潛力。 二是推薦保險產品的適當性仍需改善。調查結果顯示,20.5%的被訪者認為被推薦的保險產品未能滿足其自身需求。 對此,武漢大學風險研究中心主任魏華林在會上表示:“保險公司應該將經營重點放在客戶而不是競爭對手上,完善對保險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制度,逐步加強以保險消費者需求為導向的保險產品開發和銷售服務。” 第三方網絡渠道信任度較低 2015年,保險消費者的信任偏好為71.0,顯示出保險經營所依賴的大眾信任基礎較好。 值得一提的是,從保險消費者對購買渠道的總體信任排序來看,由高至低依次為保險公司(包括柜臺、電話、網站)、銀行渠道、保險中介(包括代理人、中介公司等)、互聯網金融公司。 隨著互聯網第三方平臺蓬勃發展,保險消費者對互聯網新中介有一定的認知,互聯網新中介和傳統保險中介的渠道信任情況相接近,但互聯網渠道的信任深度仍需培養,將其作為第一信任渠道的占比不足5%。相比之下,保險公司自營在第一信任渠道中占比達六成以上。 數據顯示,2016 年1-2月,被列入統計范圍內的保險公司通過公司自營網絡平臺(PC官網)實現累計占比72.88%;通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實現累計保費收入占比3.80%;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實現累計保費收入占比9.55%;通過移動終端(APP、WAP和微信等方式)實現累計保費收入占比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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